今天和大家聊聊日本当年遗留化学弹的事情,说实话这些事情很无奈,当年小日本在中国没少使用这些坑爹玩意,战后还把没用掉的埋在中国。如今战争已经结束了60多年这些东西,依然在危害着国人的生存。
国际法对化学武器的定义
在国际上化学武器的普遍定义是指在战争中用来毒害人畜、毁灭生态的有毒物质叫军用毒剂,装有军用毒剂的炮弹、炸弹和投掷物等,统称为化学武器。
化学武器在一战被欧洲各国大肆使用造成了造成130万人惨重伤亡,因此在20世纪初就被国际社会禁止在战争中使用,1899年在海牙签署《禁止使用专用于散布窒息性或有毒气体的投射物的宣言》时,日本是签字国。
1925年日内瓦协定《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窒息性、毒性或其他气体和细菌作战方法的议定书》日本也是签字国。
抗日战争中日本使用化学武器的状态
就是这样日本这个当时的文明国家依然在背地里研究化学武器技术。日内瓦协定签署同年,日本军部在广岛县附近的大久野岛筹建化学工厂开始大量的制造化学武器,后来日本海军和几家民用化学工厂也参与了毒气的生产。战后盟军占领此地后发现的档案记载。
日本军部从1931年到1945年共生产毒气7376吨,装填毒气弹(筒)751万多件。这些毒剂如果全放出来能毒死全球的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