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1999年我方与日本订立《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但是由于日本政府的不配合至今进展缓慢原定于07年完成的敦化巴哈尔岭毒弹的销毁工作去年才开始。
日本在90年代和中国开始遗留化武清理项目时,便在内阁下开设了专门的办公室负责,1990年中日在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
在备忘录中日本政府首先承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在大量的旧日本军遗弃化学武器”,其次承诺为销毁遗弃化学武器提供一切必要的资金、技术、专家、设施及其他资源”,尽快解决中国境内业已发现的所有化学武器。
在项目开始之初我方要求日本将在中国发现的化学武器运回日本处理。但是日本借口和平宪法要求日本境内不能有化武等等借口。最后我方妥协。允许日本在中国的土地上处理。但如今这个项目依然进展缓慢。
其次就是庞大的经费问题,由于整个化武处理项目耗资巨大日本内阁并不愿意痛痛快快的拨款,原计划修建两座大型销毁工厂,后来也由于资金问题变成一大一移动的方式。现在修建在目前最大化武埋藏地敦化市巴哈尔岭的销毁工厂历时近10年的建造终于在去年开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