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青山与张子善至今是天津老人们常常说起的人物,他们在1952年被处以死刑,成为中共建政以来最早因贪污被杀的官员。这起“三反”的典型案例因而被称为“共和国第一贪污案”。一个革命党在成为执政党的过程中必然会面临很多问题,贪腐就是其中之一,毛泽东即希望通过严惩刘青山、张子善来杀一儆百,不至重蹈李自成的覆辙。
刘、张的“独立王国”
1952年2月10日,刘青山、张子善公审大会在河北省保定市举行。图为刘青山被带入大会现场(资料图)
刘青山1916年生于河北省安国县,15岁加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中共在高阳、蠡县发起“高蠡暴动”,刘青山被捕后侥幸生还。他后来历任冀中任河县县委书记、冀中中共八地委城工部长等职。张子善1914年生于河北省深县,曾领导学生运动,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他在国民政府的监狱中待过三年。张子善历任献县县委书记、冀中中共八地委组织部长等职。后来中共河北省委在开除刘青山和张子善决议中也肯定过他们:“刘青山、张子善参加革命斗争均已20年左右,他们在国民党血腥的白色恐怖下,在艰难的八年抗日战争和三年多的人民解放战争中,都曾奋不顾身地为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的解放进行过英勇的斗争,建立过功绩。”
从他们的简历中不难看出,刘青山与张子善是老战友了。1949年后到天津共事,刘任天津地委书记,张当地委副书记兼天津地区专员。当时天津有天津市和天津地区,后者属河北省委管辖。刘青山将自己的工作视为“马克思、列宁主义在天津地区的具体化”,张子善也纵容属下称自己是“英明领袖张专员”。
1949年前后,共产党面临的问题与当年的国民党一样:如何从革命党摇身变为一个国家的执政党。政权初建,各种制度都没有搭建起来,因此也有很多权宜之计,所谓的“机关生产”就是其中之一。说白了就是中央允许地方政府各显神通,自筹财政。刘青山的老本行是闹革命,没想到搞经营他也很有一手。他在天津只一年光景,就开了九家工厂,外加一家招待所,工作人员千人以上,总资产270亿元(旧币,相当于1955年新币2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