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已成为当代中国城市建设中的一大“顽疾”。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因房屋拆迁引发的社会矛盾越来越突出,己经演化成为当代中国最易激发矛盾的问题之一。
一个公正的政府在与被拆迁户商谈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要兼顾城市建设,以及群众利益,均会涉及到令人敏感的利益问题,可谓矛盾重重。如果操纵这个大局的政府不秉公办事、心生贪欲、枉顾人民利益,那么商谈结果可想而知,要么是群众坚持不配合、拒绝与政府签订协议,要么就是群众沉默自认倒霉、利益得不到保障。言而总之,群众始终成为这种事件的最终受害者。
在江苏镇江句容市宝华镇,此类“顽疾”再次发作,镇政府所作所为令人发指。
从2014年9月起,宝华镇人民政府为实施巨型“违法建设”工程项目,未经批准,非法侵占集体土地260余亩,兴建52栋“玉兰花园”安置小区;为尽快完成拆迁任务,采用各种非法手段强迫被拆迁户李翠英与其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因政府的拆迁均在违法中进行,在这种情况下、李翠英拒绝与政府商谈拆迁事宜,而导致从8月25日下午开始,被政府利用社会闲散人员将其控制,直至离开宝华镇宝阳宾馆8318房间已经超过24小时。这期间李翠英受到言语侮辱,逼迫其就范,并用微型摄像机强行录下她上卫生间的过程,侮辱其人格。随后紧密跟踪盯梢其至南京市秦淮区瑞金路派出所,民警对于政府之事不敢插手,放任政府派出的“闲散人员”控制当事人。直到28日上午李翠英想方设法偷偷从派出所后门溜走,这时的她已被政府控制人身自由超过68小时。
宝华镇前两任党委书记已经锒铛入狱,此任党委书记梁亮依旧无视法律,大张旗鼓实施违法违纪行为,导致法制轨道在宝华镇扭曲变形,百姓无法仰仗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翠英被违法侵权,就是法律被宝华镇相关领导严重践踏的结果。
经宝华镇群众申诉,句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句容市国土资源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玉兰花园安置小区的巨型“违建”,已经分别对宝华镇人民政府未经批准、违法占用集体土地的行为,作出了句建罚字(2015)第127号、句国土资处(2015)第8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并处以697余万元和174余万元罚款的决定。这一决定体现了法律是至高无上的,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违法乱纪者必将受到严厉惩罚。但宝华镇政府至今未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没有停止“违法建设”,未恢复土地原状,依然采用非常规手段要挟当事人来达到拆迁的目的。
宝华镇政府相关领导应当认清当前的形势,认真彻查自已存在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杜绝更大悲剧的发生,保一方平安。
此类违法乱纪行为之所以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必然与我们国家当前的制度漏洞、监管失控等有关,但更重要的是为官者思想不端正,贪图个人利益,无视人民权利,法律法治意识淡薄并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有能力成为“地头蛇”,既能搜刮群众利益,又能继续高高在上。
“国将不国,何以为家?”这种错误行为如果不得到制止,必然会严重动摇党执政的根基,难以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社会民心不稳,和谐社会、民族复兴都无从谈起!希望从中央至地方各级政府领导要加强为民服务意识、法治精神,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
文章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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