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吸取美俄反恐的经验和教训
回到联合国的反恐平台,随着中国国力的上升与“走出去”战略的进一步落实,中国在联合国和其他相关国际组织中的发言权也会越来越大。对于既存的西方主导的国际规则,中国首选要学会融入和运用;其次中国必须调整相关人事制度,加大和鼓励更多的中国人参与到国际组织中,做到在各个层面都有中国声音存在。目前,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的反恐机构中鲜有中国人身影,这对中国利用相关平台非常不利。远期,中国更应追求创立符合自身利益的国际法准则和规则,努力推动联合国的反恐框架更具有实务性。
除了直接用于反恐方面的侦察情报和打击能力之外,中国还应该转变观念,借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之势,做好相关金融、海关和公共媒体等方面的管理能力,加快司法改革的步伐,以一个更加透明和法治化的环境,压缩西方“双重标准”言论的空间,争取各个领域的国际合作,尤其是增强国际刑事司法合作机制,更有效的惩治和震慑恐怖分子。
另外,中国需要正确吸取美俄反恐行动中的经验和教训。俄罗斯善于抓住战略机遇,把握好最佳出手时机,而美国更善于“大布局,长远考虑”,谙熟各类国际规则,并且能够巧妙利用和创立对自己有利的规则。它们的共同优点是立法反应灵活,相关反恐措施法制化速度较快,能够对反恐职能部门高度整合,实现了自身内部反恐情报信息无缝流通。比如,俄罗斯通过设立高级别的专门反恐协调指挥机构整合了联邦安全局、内务部、国防部和紧急事务部等强力部门的指挥权,同时还可以动用外交、金融和信息等部门的资源配合。美国在“9·11”事件后,国会迅速通过一系列相关应对法案,建立了行政资源高度集中的国土安全部,又明确区分其与联调局等执法机构的职权和责任领域,并且对中情局为核心的相关情报资源进行改革。反观中国,相关机构部门仍然存在一定分散性,应对恐怖袭击的协调指挥机构存在临时性等问题,这些都是有待改进的。
当然,同样值得警醒的是美俄反恐的共同缺欠:它们仍然没有走出大国沙文主义的思维残余泥潭,过于迷信武力,偏重依靠军事打击手段,过于随意挑战既存国际法准则和其他规则,造成法理上被动,轻视争取相关地区的民心工作。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也是目前仿佛“越反越恐”的困境产生因素之一。中国在今后构筑反恐“防火墙”的路途上,可以避免此缺欠而减少许多不必要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