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中同样授权和鼓励地区性国家组织和其他国际组织机构(如国际刑警组织)等“组织支持《战略》的实施,包括为此调集资源和发挥各自的专长”。中国主导成立的上海合作组织对此便是呼应。上合组织主要宗旨之一就是“成员国将为落实《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宗教激进主义公约》而紧密合作”。这一组织两个常设机构之一是“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加上在建设中的“反恐中心”,上合组织显然成为中国最为倚重的国际反恐合作平台。
这些多边合作平台的建立目的,就在于直接针对特定的空间内具体的恐怖主义威胁进行联合打击,因此显然比联合国的反恐平台便于实务操作。自从这些平台建立以来,中国与相关国家多次开展各类反恐合作,从相关联合军事演习到立法、司法衔接合作均取得了相当成果。
中国反恐演习
但是,区域外大国势力介入、历史文化原因和现实政治利益分歧等因素也会给这一层次平台带来一定的制约因素。即便如此,作为防范国际恐怖主义向国内渗透的第一道“篱笆”,上述多边合作机制的价值仍然是无法取代的。这一方面的合作仍然需要排除阻力进一步深化加强。
不能单纯依靠政府层面的努力
在中国与友好国家开展的双边合作中,同样包含了建立反恐合作平台的努力,例如中巴全方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中,反恐合作也是中心之一。双边合作中,最有利的因素就在于外界干扰相对较少,双方共同利益突出,战略互信程度相当高,而且合作传统久远,基础深厚。因此,中巴反恐合作最紧密,效果也很突出。不过此类合作并非不存在局限性,首先恐怖主义活动目前具有强烈跨国性,双边合作再紧密也只能在局限范围内有一定效果,并非彻底斩除根源的有效手段。随着中巴经济走廊的建设,双方对于反恐合作的需求还会进一步加大,并且需要外延到其他国家的合作参与,最后实现地区性多边合作。
中国反恐演习
中国与其他国家的反恐双边合作同样也会基于双方互利的基础展开。例如在中国有较大经济利益的国家或者地区,中国公民和企业的安全同样是当地政府所倚重的经济支柱,因此反恐合作是一个互惠互利的行为。
但是,中国在这方面存在的最大风险是,许多类似国家和地区原本就处于各种乱局之中。中国企业前往投资面对的风险原本就比较高。一方面,中国可以加大人财物投入,通过外交和援助手段与当地政府开展合作;另一方面,重视各个相关国家的安全风险预警,增加领保力量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作为保护中国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防火墙”。但是,由于当地政府原本已经处于种种困境中,行政能力和控制能力严重不足,这种合作显然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覆盖面也必然有限。因此不能单纯依靠政府层面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