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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聚:独一无二的中国城镇化

来源:金融界-证券导刊 时间:2013-12-06 10:53:46

  西部城市(含一些延边城市)则更多成为能源和地缘的中心,同时兼顾新能源发展和边境区域贸易发展功能。

  与此同时,贯通东中西部产业分布的核心是建设全方位的立体交通体系,包括高铁、重载货运铁路、高速公路网、内河江海联运网、油气管网、智能电网和光纤、电子通讯等广义通道。

  未来在中国城市化的核心“弓状地带”,通过产业布局,形成多个产业集聚带和城市群,带动周边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发展,吸引周边的农村劳动力进城镇工作,同时实现其市民化的转变,由此稳步推进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2.户籍制度改革:市民化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通过产业的空间重新布局为城镇化奠定了最基本的发展动力,然而中国城乡二元分割体制在制度上严重阻碍了城镇化的自然发展,其中首要的障碍是户籍制度。建国初期,中国的户籍制度的设置是为了集中力量进行工业化改造,然而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这种身份限制越来越成为城镇化发展的最大阻力之一。

  1984年第3个中央1号文件《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第一次允许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通知》的发布标志着国家政策首次放松了对农村居民的人身迁徙自由的限制。由此可见,户籍本身并不会阻碍农民流入城镇,那为什么户籍制度却成为了阻碍农民融入城市的障碍呢?关键在于户籍制度捆绑了城镇居民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

  什么是基本公共服务?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把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列为基本公共服务,其中核心是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公共基础设施、住房、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子女教育。当进城务工农民预期无法在城市长久居住,无法获得未来年老的保障,同时他们的子女又无法和城镇户籍子女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时,他们便不愿意或者无能力将其家庭迁移进城市,于是便形成“城镇打工、农村消费”的生活模式,极大阻碍了城镇化的内需潜力的释放。

  因此,要破除户籍制度对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阻碍,需要从两方面同时着手: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政策推断一:建立统一户口登记制度,放松中小城镇落户条件

  要实现进城农民的市民化,首先需要在户籍上承认其是城镇居民。根据国家近年来关于户籍制度的政策文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是未来的必然方向,同时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放松户籍制度的城镇集中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那大城市、特大城市的户籍制度改革方向呢?《十二五计划纲要》指出,“大城市要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相关学者的研究也发现,越发达的城市,其落户条件越严格。

  由此可见,在户籍制度改革上,特大城市和中小城市、小城镇的改革方向有所差异,原因是大城市的公共服务压力和城市环境压力已经相当大,人均公共资源相对更加稀缺,其本质是城市居民日益固化的利益结构对外来人口的排斥。但是,据范剑勇(2006)和陆铭等(2011)的研究发现,一方面,中国东部地区集聚水平和劳动生产率与中西部差距依然很大,另一方面,大城市本身的生产效率还存在进一步提高的空间。从经济效率上看,应继续发挥大城市的集聚优势。

  那么,如何解决大城市的利益结构与生产效率之间的矛盾?我们认为,重点是发展特大城市周边的中小城市和卫星镇,放松周边中小城市和城镇落户条件,同时通过城际交通轨道建设,将周边的中小城市和卫星镇与大城市的主城区相连接,从而进一步发挥大城市的集聚和带动作用。正如李铁指出,北京市有约2100万人口,其中一部分人生活在周边的市辖区和建制镇内。这些大城市周边的市辖区和建制镇还有较强的吸纳能力,同时有主城区的产业支撑,是未来高等级城市的户口登记制度的突破方向。当然,我们不能将户籍改革妖魔化和完美化,户籍改革只是取消制度障碍,外来人口要获得当地城市的公共资源,必须通过自身努力实现,像美国的投资移民、技术移民,亦需要证明自身的价值。最新的政策动态是哈尔滨和南宁放开了户籍。

  政策推断二: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解决资金来源及原住民利益冲突

  实现进城农民的身份转换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让新增的居民获得均等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我们认为,“均等化”包含三个层次:1)区域之间相对平衡。“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逐步实现不同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是提高相对落后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质量;2)城乡之间相对平衡,重点是提高农村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3)城镇户籍居民与非户籍居民之间的相对平衡,重点是非户籍居民合理分享当地城镇的基本公共服务。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面临的核心问题是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和户籍居民与非户籍居民的利益分割问题。不同地区、不同级别的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差别巨大,其负担的财政支出压力与其收入并不对应,完全取决于当地的经济实力和人口规模。另一方面,城镇新增外来人口分享公共服务有可能导致原有居民的享受水平大幅下降,而且当地政府财力难以支撑。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中央政府转移支付的机制设计,目前转移支付主要依据当地户籍人口规模,而非常住人口规模。我们认为,转移支付应当依据当地的常住人口规模进行分配,这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当地政府的财政支出压力,也有利于缓解原居民与新增居民之间的利益矛盾。这需要结合财税体制改革配套进行。当然,如何科学的衡量当地常住人口规模需要深入的研究。另外,对于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可以通过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引入民间资金,创新地方政府融资方式等方法缓解资金压力,促进经济的良性循环。关于地方政府资金问题我们将在最后部分“新型城镇化的潜在风险”中进一步作分析。2012年底各省市陆续出台的异地高考方案体现了教育资源在本地与外地人口之间的平衡,但未来仍将需要配套的落实方案和资金。

  3.土地制度改革:土地收益分配转变与土地流转探索

  阻碍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中国城乡二元分割体制除了户籍制度,还有影响深远的土地制度。

作者:  责任编辑: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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