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现代海军的轻骑兵,具备较为全面作战能力的护卫舰,一直是很多近海中小国家海军的首选。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世界各国海上争端的日趋激烈,以及很多国家在经济发展后也愈来愈重视海洋权益,促使护卫舰这一舰种成为军贸市场的畅销货。早前,这一领域长期被英国、法国、德国、瑞典和俄罗斯所把持,近年来韩国和中国也加入了这一行列。据中国媒体报道,由中国制造的两艘最先进的轻型护卫舰近日在江苏启东交付给孟加拉海军。据悉,在激烈的国际角逐时,性价比、实用性是中国护卫舰走出去的关键。目前,仅千吨级以上护卫舰,中国的出口量已经达到20余艘。
中国护卫舰都曾向哪些国家出口

世界各国海上争端日趋激烈
改革开放后,中国改变以前单纯军事援助的思想,开始对外出售军事装备,这包括一些海军的舰艇。首先的一笔买卖来自埃及。1983年,中埃签署了购买2艘“江湖”HE(E代表出口国为埃及)的合同,两艘护卫舰在1985年前后交付埃及海军,这是建国以来中国首次出口轻型护卫舰。出口埃及的“江湖”HE属于“江湖”Ⅰ型,根据埃方的要求进行了局部改进,舰载武器、自动化程度和同一时期同级别护卫舰有较大差距,属于较为低端的产品。
图为中国江湖级护卫舰
中国第一个真正出口的护卫舰合同是来自泰国。1988年,中国的方案在泰国的招标中获胜,两国签署了采购4艘“江湖”HT型护卫舰的合同(泰国称为“昭披耶”级),4艘军舰在1993年之前全部交付泰国海军。之后,泰国又向中国订购了2艘吨位更大、性能更先进的F-25T型护卫舰(泰国称为“纳来颂恩”级护卫舰)。F-25T型护卫舰由于结合装载了西方的舰载武器和电子设备,整体性能具有80年代中后期的国际技术水平,但其造价却比同级别西方护卫舰低50%。该型护卫舰的设计和建造体现了中国护卫舰技术的巨大进步,其对中国后期护卫舰的研制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由于与巴基斯坦的特殊国家关系,中国实际上一直对其采取特殊的军贸政策。在2005年,鉴于巴海军的现实需求,两国签订了出售4艘F-22P型护卫舰的合同,规定前3艘在中国建造,之后向巴方转让技术帮助巴方建造第4艘。F-22P型护卫舰是在保留“江卫”Ⅱ型基本设计基础上融合“江凯”级护卫舰部分技术和舰载武器发展的一型3000吨护卫舰,配备了完善的防空、反潜、反舰武器。由于巴方预算有限,F-22P总体设计中规中矩,舰载武器和雷达电子设备也没有选择当时中国可供出口的最先进型号,属于在有限预算下建造的实用型护卫舰。
当然,在出口新型护卫舰的同时,中国也没有忘记继续向传统友好国家出售退役改装舰只。在2012年3月,中国向缅甸出售了两艘053H1型护卫舰,是由原海军舰只改造而成,舷号也相应改为F-21与F-23。这两艘战舰与1989年出售给缅甸的F-18型护卫舰同型,也成为其海军的主力舰艇。而对于一些非洲国家,可能首先需求的不是真正的护卫舰,而是在其基础上改装的巡逻舰。在今年2月6日,中国为尼日利亚海军建造的F91新型护卫巡逻舰成功交付尼日利亚海军。该舰具备良好的战术性能指标,还具有良好的隐身功能,综合性能指标达到德国同级先进舰艇的水平。据悉,该巡逻舰由尼日利亚海军定制,即将成为其海军新旗舰,用于执行油田护卫、海上巡逻、护渔、海事监视、搜索救援及一定的污染控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