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后日本对各国的赔款一览表!
印度尼西亚/8亿美元
菲律宾/8亿美元缅甸 /2亿美元
越南 /3900万美元
战后日本对很多国家都有赔款但唯独没有中国
老挝 /278万美元
柬埔寨 /417万美元
韩国 /3亿美元
/在法律上不具备资格国家通过“斗争”获得的赔款
新加波2500万新加坡元
马来西亚
/2500万马来西亚元
泰国 /150亿日元
瑞士 /11亿日元
/“中立国”得到的财产损失赔偿
西班牙/20亿日元
瑞典 /5亿日元
丹麦 /7亿日元
蒙古 /50亿日元
/无偿经济援助
中国 /0日元
中国(清)给日本的大量白银“赔款”
历史上中国对日本的战争赔款列表:
时间(年)战争或事件、条约赔款金额
1874年琉球事件
50万两白银
1895年甲午战争《马关条约》
军费2亿两、威海卫驻军军费150万两、赎辽费3000万两(这些赔款相当于当时日 本年收入的4.5倍)
1901年八国联军侵华战争《辛丑条约》
3150万两白银。
我不知道诸位看我列举的这些数字有什么感想。日本之所以现在能够成为经济强国到底依靠的是什么?如果我们当初坚持要战争赔款,日本的经济会倒退多少年?为什么一个小小的岛国对我们国家如此的不屑一顾?为什么他们敢无耻的修改历史?否认侵华战争,南京大屠杀?却不敢否认珍珠港事件?如果我们当初要了战争赔款,它还能够这样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