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网接到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东方镇四方村村民李伟钟报料称,该村村书记李建文从2008年至2013年期间,涉嫌滥用职权、独断专横,视集体财产如己出,未经村双委和村民代表同意、未贴公告、未通知村民公开投标,私自将各项建设工程承包给他人,还霸占村集体土地1661.25平方米建占地面积400平方米的4层私宅。
东方镇四方村村书记李建文1600平方米私宅现状
村民要求村书记公开村账目遭报复
李伟钟回忆,他在2008年--2010年任村清账组、监督组成员和村民代表,在年度清账时他提出村务村账应公开的建议。因此,得罪了村书记李建文。随即,他遭到接二连三的报复。
几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四方村大小道路都建成了水泥路,唯独李伟钟和其胞兄李伟飞家旧房门前的道路仍是黄泥路,原因是李建文不同意建设。
李伟钟的职务补贴费和误工费,竟无缘无故被李建文扣一年(2010年)。“李建文为建私宅,置换李伟飞、李国天、李伟明、李伟钟4人共计土地约800平方米,其中我家农转非土地187.6平方米。可是,李建文言而无信,不仅至今仍未置换,且一直强占以上800平方土地。”李伟钟愤然地说,李建文严重侵害了他们的权利。
四方村村民提供的《会议记录》表明置换一事属实
据浙江省人社发《2011》221号222号文件规定:老退伍军人可一次性补缴统筹金的优惠政策。李伟钟的父亲解放前参军,五年后退伍,有权享受以上政策。但是,李建文故意将此事“封锁”。李伟钟的父亲找到李建文办理却被拒绝签字、盖章。李伟钟父亲无奈,带着有关证件向各部门领导反映,工作人员给予他父亲办理了有关手续。可是,李建文至今仍未给予签字、盖章。
村书记“占山为王”、“唯我独尊”
李建文于2007年6月在武义县参与赌博被当地公安局抓获。2008年3月,东方镇各村全面进行换届选举时,东方镇纪委向原西山村全体党员宣读取消李建文候选资格。然而,李建文仍然当选为该村书记。
2009年5月24日,村双委召开会议,讨论西山村谷场空地处理方案,后经村民代表决定:将谷场空地作为办厂用途,必须准许村民参加投标,若无人投标则再重新投标。
5月26日,李建文未进行公开投标,擅自与“村长”签下《协议》将1661.25平方米的谷场以使用期70年租给李建文,还把5月24日《会议记录》第二条中“投标”二字改为“租用”,并添加了第七条:李建文提出村双委与村民代表同意后山空地出租给李建文办厂使用。
李建文自导自演的“协议”
5月27日,村民知晓此事后,向缙云县纪委、土地局等部门反映。但一直无果,村民持续上访。
直至2012年12月7日,李建文与村委签订《自愿解除土地租用协议》,租金81896.7元被李建文领回,租用地1661.25平方米退回村集体。但至今未办理退回手续,该《协议》如同虚设。李建文继续霸占1661.25平方米集体土地。
“令村民们更气愤的是,2013年1月,李建文强行在以上1661.25平方米土地上建4层私宅,该宅占地面积400多平方米,立在1661.25平方米土地的正中央,把原村集体后山的道路挡住,给村民出行、务农带来诸多不便。”一位不愿意透露名字的李姓村民如是说。
李建文的私宅,目前尚未完工仍在涉嫌违建。他与村民签订70年租用《协议》审批建房,《自愿解除土地租用协议》后未重新审批。退一步而言,审批手续已超过2年之久,审批手续也无效。
据了解,原西山自然村属贫困村,人口200多人,自2008年以来国家多次拨款几十万元,该村219省道土地被征收款、村民土地使用款等共数百万元,账务一直未公开。
从2005年起,村民四处举报,但至今无果。村民们疑虑重重,议论纷纷,强烈要求李建文向全体村民公开2005年至2013年村委的一切收支、发票清单及算清帐目。
李建文为何不敢公开账目?这个账到底有多“黑”?又是何因让其在当地横行无忌?是村书记的“权利”,还是背后有“保护伞”?近两年来,我国多地查办了村书记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非法买卖、出租集体土地等诸多问题。一些顶着“芝麻乌纱帽”的村书记当起“土皇帝”,这些为所欲为危害群众的“苍蝇”不容忽视。(陈仕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