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仁是一个心细的人,他对当时“国军”中的各种“潜规则”有颇为深刻的观察,多年以后读起来,还是让人不禁掩卷长叹。
凡事必须行贿才能办,这是“国军”的“潜规则”之一。当时由于战斗激烈,各军消耗很大,如何才能得到及时、充分的补给,是部队指挥官最念兹在兹的事。
李宗仁越来越得势
李宗仁记录了这么一件事:第29集团军总司令王缵绪拿着“委员长亲批手令”,却无法从军械仓库中领出枪械来,而一位新编师长王认曲,后来得到手令,却很快就领到了。
“总司令”便向“师长”请教其中的“窍门”。
桂系军阀李宗仁和白崇禧
王认曲说,其实也很简单,“他奉批得到新枪一千支,他决定卖掉二百支,就以这笔款项向经管仓库人员行贿,如此他尚可实得八百支,比王缵绪一支也得不到强多了。”问题在于,这种现象并不是孤立的。李忆起傅作义也曾告诉过他一件类似的故事:某次傅奉蒋亲批弹械一批,可是仓库主任却老实不客气地说,有手令也不行,要领武器,就一定要出钱。傅说,钱当然付,不过可否给一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