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军过程中对各种不同编制的部队有着不同的名称,主要有整编师、调整师、整理师、新编师等四种称谓。根据塞克特《陆军改革建议书》中的方案全国陆军要重新编组成60个师将其称之为整编师装备由德国进口的武器、使用德国先进的军事体制。
直至抗战开始前的35、36年,国民政府终于决定将全国军队按照“调整师”与“整理师”两级编制。
其中调整师“其性质与各国常备师同”,整理师“其性质与各国预备师同”。
调整师编制是2旅4团制师,师直辖骑兵1连,炮兵、工兵、通信兵、辎重兵各1营,卫生队1,特务连1。迫击炮分属各营为排,“俾增设战术单位之火力”;小炮集中成连直属团部,“俾可防空及抵御战车”。团的具体编成为步兵3营,通信1连;营分步兵3连,机关枪1连,迫炮1排;步兵连分为3排,排分1班。各步兵连均正式采用九班混合制,班分为步枪组和轻机枪组2组,步枪组兵7名,机关枪组兵5名,连班长2名共14人。如此配备,各班均拥有了自动武器,其作战能力较之过去十五班制之连,人数虽略有减少,火力反而增强,终于达到了前总顾问魏采尔的要求--“努力使步兵每班配属轻机枪一挺”。同时,步兵班数量减少,连级指挥调动更为便利。
就“调整师”的编制而言,距离当时世界一流水平仍有不小差距,其最大缺陷还是在于师一级支援火力。另外,“二四”制的编制略嫌陈旧,团级用20mm小炮代替75mm步兵榴弹炮的做法亦非最优选择。按照“调整师”编制所编成的步兵师按照欧洲的标准只能勉强算作轻装师,其火力、防御、攻坚能力均相当有限。与日军师团比,仍有较大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