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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风雷:中国直升机研发秘史

来源:中网资讯综合 时间:2014-06-01 01:26:57

  新中国决策创建直升机工业

  1956年10月16日是一个寻常的日子,却是中国直升机发展值得载入史册的日子。

  这一天,中国第一机械工业部航空工业局局长王西萍致电哈尔滨飞机厂厂长陆纲,向他宣布了同年9月2 4日航空工业局分党组的一项重要决定:航空工业局分党组根据各方面对直升机的需求,研究决定哈尔滨飞机厂和哈尔滨东安发动机厂制造苏联米—4直升机及其发动机。

  王西萍1914年12月生于山东乐陵。建国后,投身新中国航空工业的创建与发展。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第二机械工业部,任命赵尔陆为部长兼航空工业局局长。调王西萍任航空工业局第一副局长,主持工作。1953年1月,航空工业局成立分党组,王西萍任分党组书记。1955年3月,中共中央正式任命王西萍任航空工业局局长。他还是第二机械工业部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

  王西萍为奠定航空工业的基础做了大量工作。他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航空工业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艰苦努力,提前完成了航空工业第一个五年计划,实现了由修理走向制造并开始向自行设计过渡,为航空工业的早期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陆纲1913年9月27日出生于浙江省镇海县。1934年秋考入上海光华大学。1955年初,陆纲任第二机械工业部办公厅主任。同年9月被调任哈尔滨飞机厂厂长。到厂后,他刻苦钻研航空企业管理知识和制造技术,带领全厂干部职工克服重重困难,于1956、1957两年,使修理交付的图—2轰炸机产量创历史最好水平。

  1956年10月16日,人们把这一天作为中国直升机工业的创立日。

  新中国的建立,为中国航空工业包括直升机工业的创立和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曾经饱受帝国主义列强欺凌之苦的中国人民懂得,要不再受欺负,要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必须发展强大的经济,建立强大的国防,建立独立自主的航空工业更是题中应有之义,它被列入了新生共和国的重要议事日程。毛泽东在1949年9月就提出,“我们将不但有一个强大的陆军,而且有一个强大的空军和强大的海军”。1949年3月,成立了中央军委航空局,1949年1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正式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政务院总理周恩来运筹帷幄,把创建航空工业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

  1950年12月下旬,北京中南海西华厅,周恩来亲自主持会议,会议的主题是中国航空工业的创建和发展道路问题。

  参加会议者有:中国人民解放军代总参谋长聂荣臻、副总参谋长粟裕、空军司令员刘亚楼、重工业部代部长何长工,以及刚从东北电讯总公司调来北京筹建航空工业局的段子俊、中央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的沈鸿。

  此时,距离朝鲜战争爆发不过5个月,距中国人民志愿军渡过鸭绿江抗美援朝不过2个月,战事紧急:美军攻陷平壤,美机轰炸鸭绿江大桥;志愿军后援部队受阻;志愿军空军急需飞机,急需夺取制空权……

  1950年1月5日,空军司令员刘亚楼与重工业部代部长何长工联名向中央上报《关于航空工业建设意见》,重工业部设立了航空组。

  关于中国航空工业的发展道路,在抗美援朝战争开始以前,空军和重工业部曾经设想过,航空工业直接进入飞机的装配、制造(购买苏联的零部件),修理工作归空军负责,但战争的爆发,使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使航空工业的创建迫在眉睫,对其发展之路也要重新考虑。

  经过连续几次会议讨论,最后,周总理在做会议结论,他指出:“中国航空工业的建设道路,要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是先有空军,而且正在朝鲜打仗,大批作战飞机需要修理。我国是有960万平方千米的国土、五六亿人口的国家,靠买人家的飞机,搞搞修理是不行的。因此中国航空工业的建设道路是先搞修理,由小到大,由修理走向制造。”这一结论,使中国航空工业从一开始就明确了创业发展的正确方向与道路。

  这条发展道路与西方航空工业发达国家所走过的道路很不相同。他们是先搞航空科学技术研究和教育,再搞研制、使用、发展改进、提高而不断循环。应该说,旧中国航空遗产本来就不多,加上一大部分移走台湾,留在大陆的所剩无几。如果新中国也按西方国家的道路亦步亦趋,一切从头做起,势必发展极为缓慢。航空技术从20世纪初取得重大突破,经过近50年时间已进入成熟阶段。后进国家既不可能亦无必要从头开始,而应当先买飞机使用,进而发展到自己制造,再发展到自行设计研制。

  周总理在这次会议上还做出了另一项重大决策,就是依靠苏联援助建设自己的航空工业。航空工业属于高技术范畴,新中国创建伊始,基础薄弱,工业科技水平都很低,要迅速建立自己的航空工业,必须借助外援,而且外援的唯一的选择是苏联。

  这次会后,周总理立即派遣以何长工为团长,段子俊、沈鸿为团员的代表团于1951年1月1日从北京出发,赴苏谈判。

  在莫斯科,中苏双方进行多次谈判。1月30日,谈判基本达成协议。经双方最高当局审议,2月19日草签了协议书。3月10日,苏联政府原则批准该协议书。1951年10月30日,中国驻苏大使张闻天与苏联外贸部副部长柯瓦利代表双方政府正式签署了《关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组织修理飞机、发动机和组织飞机修理厂方面技术援助的协定》。这项协定包括,援建6个修理厂及其所需技术资料、设备、工具、材料和配件等,以及派遣专家、顾问,总金额为3000万旧卢布。

  这次赴苏谈判,争取到了苏联对中国航空工业建设的援助,对于中国航空工业的创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1951年4月17日,中央人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和政务院颁发了《关于航空工业建设的决定》,成立了以聂荣臻为主任,李富春为副主任的航空工业管理委员会,并在重工业部设立了航空工业管理局。此后在国家的统一规划下,航空管理局对接收的18个工厂进行整合调整,国家拨经费,调人员,并从苏联购买了一大批设备,中国航空工业有了初步的家底,也标志着航空工业的诞生。

  1952年8月17日,周恩来总理率代表团赴苏,与苏方商谈援助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问题,航空工业局副局长陈平是代表团成员。

  关于航空工业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的建设问题,周恩来总理给予了特别关注。1952年8月27日,周总理在航空工业局报送航空工业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上做了修改,其要点是:

  航空工业在3—5年内应从修理阶段转向制造阶段,大量生产飞机和发动机,并扩大修理能力。计有:6大修理厂改建为制造厂,并另外新建一套飞机和发动机厂;建设5个修理厂给空军;建设7个仪表、附件、电器工厂,建设航空科学研究院和实验室。

  1952年11月,中方根据周总理修改的航空工业“一五”计划与苏方进行谈判。最后确定苏联援建航空工业项目为13个,这些项目是:其中包括着名的“6大厂”即:沈阳喷气歼击机制造厂。生产米格—17Ф型飞机;沈阳喷气式发动机制造厂,生产维卡—1Ф型发动机;南昌教练机制造厂,生产雅克—18型教练机;株洲活塞式发动机制造厂,生产并修理m—11型发动机;哈尔滨飞机厂,扩大其修理范围;哈尔滨东安发动机厂,扩大其修理范围。

  中国航空工业出色地完成了“一五”计划的既定目标。1954年7月,新中国制造的第一架飞机初教5在南昌升空。两年后又一个7月,喷气式歼击机歼5又在沈阳横空出世,使中国一举跨进了喷气时代。

  当航空工业基础初步确立、管理体系初步形成之后,在航空工业中建立直升机工业也水到渠成。因此,1956年10月16日开始创立中国直升机工业实属历史的必然。

作者:  责任编辑:yaoq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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