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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减刑细节曝光:主动缴纳8亿元 狱中积65分

来源:中网资讯综合 时间:2016-06-03 11:10:04

  5月3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刑事裁定书,国美(微博)创始人黄光裕再次获得减刑11个月。减刑后,黄光裕应执行刑期至2021年2月16日。

  2008年入狱的黄光裕,已获两次共21个月的减刑。2015年12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罪犯黄光裕减刑案件的公示》显示,2012年黄光裕已被减刑十个月。2015年12月7日,刑罚执行机关建议将其刑期再减去一年。

  昨日公布的裁定书显示,黄光裕第二次减刑最终由建议的一年缩减为11个月。

  “黄光裕已主动缴纳8亿元”

  此次刑事裁定书显示,“罪犯黄光裕已主动缴纳罚金及没收个人部分财产共计人民币八亿元,上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千三百六十六万九千四百元。生效判决所处财产刑的款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

  出生于1969年的黄光裕,今年47周岁。1987年,他创办的国美正式挂牌。2004年,国美借壳鹏润于香港上市,黄光裕同年以105亿元财富问鼎胡润“中国大陆富豪榜”榜首。

  2008年11月23日,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北京警方拘查。当时有报道称,案情异常复杂。

  2008年11月27日9点30分,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证实: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警方调查。据媒体报道,黄光裕案与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公安部经侦局原副局长相怀珠、广东省原政协副主席陈绍基、浙江省原纪委书记王华元、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以及上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朱影等高官均有牵连。

  2010年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黄光裕涉嫌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0年8月30日最终宣判,黄光裕因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同时被判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狱中获奖,黄光裕“积分”达65分

  刑事裁定书称,北京市第二监狱提出,黄光裕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学习和劳动,二次获得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建议减刑。本院认为,罪犯黄光裕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可予减刑。

  据熟悉减刑流程的人士介绍,“二次获得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是黄光裕减刑的一个重要条件。

  刑事裁定书称,该犯自2012年1月至2012年9月末,累计有效积分达到62分,评定奖励时管理级别为二级严管,获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该犯自2012年10月至2013年5月末,累计有效积分达到65分,评定奖励时管理级别为普管,获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

  刑事裁定书称,上述事实,有证人证言、认罪悔罪书、减刑综合材料、证明、奖励审批表、计分考核材料、评审鉴定表、本院执行局出具的情况说明及罚没款统一收据等在案佐证。

  新京报记者从律师处得知,目前黄光裕刑期已经过半,按照规定可以申请假释。

  黄光裕减刑大事记

  2008年11月23日 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北京警方拘查。

  2010年8月30日 法院宣判,黄光裕因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2012年 黄光裕被评为“改造标兵”,减刑10个月。

  2015年5月 有传言称黄光裕将于2015年年底出狱,后遭国美方否认。

  2016年5月31日 黄光裕再次获得减刑11个月。

  2021年2月16日 为黄光裕减刑后应执行刑期。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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