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20年代中期开始,“土地革命”风暴在中国广袤的农村风生水起,在推动革命进程上屡试不爽,其真实原因既然不是土地的高度集中和地主的高度剥削,那么,其革命动力究竟何在?
“仅从1929年到1931年苏维埃共和国宣告成立前,江西范围内的苏区分田运动多半就至少搞了两三次之多。1929年是不管成分如何,没收一切土地平均分配;1930年是划阶级定成分,重新分配土地。第二次重分过程中,因为一些地方只注意了形式上的‘平’,没有‘抽肥补瘦’,结果夏天搞了一次,秋天又第二次再分。1931年3月新的土地法草案出台,明文规定‘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结果又引起新一轮更为激烈的重新分配土地的斗争……在经历了如此频繁的‘翻饼’之后,只因为1931年11月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又颁布了新的土地法令,各苏区于是又开始修改过去的土地分配法,并依据新法令陆续查田分田了……当然,他们对这样的‘翻饼’的负面效果也并非毫无了解,因此每每还是要保证说:‘自此后的土地,农民有买卖、租佃之权,不举行分配了。’但这一轮重新分配土地的斗争1932年底前后刚刚结束,1933年初临时中央迁来江西中央苏区,否定了过去‘抽肥补瘦’的办法,并怀疑地主豪绅残余和富农有假装革命混入苏维埃机关的情况,因此很快又发动了新一轮的查田运动。因为这一次强调要弄成‘一个剧烈与残酷的阶级斗争’,……结果,此番斗争更加激烈。”
中央苏区之所以年年“打土豪分田地”,党内政见分歧固然是一个重要原因,但更重要的因素却在于:一方面,“土地革命”是发动群众起来革命最有效的手段,另一方面,“土地革命”又不可能彻底根除农村的普遍衰败,如此,为了继续推进革命,就惟有不断“翻饼”,一年一次,乃至一年两次、三次,重新“打土豪分田地”。
这样“翻饼”的结果,是显而易见的。王明1933年曾撰文《中国苏维埃政权底经济政策》,批评中央苏区的“翻饼”行为:“有一种现象阻碍苏区农业生产的振兴,这就是再三不断地重新分配土地”;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也曾致电中共中央,要求“避免重新分田”,电文指示:“你们应高度重视苏区的经济政策问题。……无重大原因,要避免重新分田,特别是在老区。分田之后农民应当拥有固定的土地,只没收那些参与反革命活动的富农的生产资料。”
【多次“翻饼”之后,连尚在温饱线上挣扎的中农,也不可避免地被划成了“地主”】
当然,频繁的“翻饼”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现实原因,就是通过“打土豪”来筹钱。王明在《中国苏维埃政权底经济政策》一文中曾如此总结红军筹钱的主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