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司法机构分为中央三法司和地方司。三法司为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刑部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有点像现在的最高法院;大理寺掌复核,也有部分最高法院的功能;都察院是监察机关。
影视剧中的古代特务机构人员
厂卫之机构,包括锦衣卫和东厂、西厂(明宪宗时汪直创建,后被废)及内行厂(明武宗时增设,只短期存在)。厂卫机构总部设于京师,在地方也有诸多分支机构。
锦衣卫俗称“缇骑”,最多达到十五六万人。其由朱元璋创立,除传统仪仗、警卫职责外,还兼管刑狱,名唤“诏狱”,专门侦查“不轨妖言”,可不经司法机关,直接逮捕拷讯有危害皇权统治嫌疑的人员,其刑罚决定三法司也无权更改。
厂则是由司礼太监主管的秘密警察系统,只有东厂一直持续到明朝覆亡,此处姑且专叙东厂。东厂役长、番役均自锦衣卫中挑选,轮流外出侦查,一是听记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和北镇抚司审案,一是打听官员情况及各种民情。侦查结果通常会写成报告,直接送交皇帝。东厂同样有独立的逮捕、审讯和判决权,除非有圣旨,司法机构甚至内阁都不能过问。
厂卫的秘密警察性质,可由其职权充分体现。首先是秘密拘捕权。明代官府抓人,需要“符”(逮捕者的身份证明)以及逮捕证明,但厂卫无须“符”,只凭“驾帖”(逮捕证)就可千里之外跨省追捕。到明中期以后,厂卫甚至无须“驾帖”即可任意逮人。其次是秘密审判权,厂卫均可自设法庭,秘密审讯。再次是秘密关押权,一下诏狱、厂狱,即如堕十八层地狱,少有生机。若冤死狱中,也无从投诉。最后是独立处罚乃至处决权,旁人无法过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