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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倡导一夫一妻制 自己却60岁还纳妾(4)

来源:中网资讯综合 时间:2015-01-28 12:27:14

  有学者指出,虽然康有为反对革命派的共和政体,称民主共和制不适合中国国情,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民主共和与虚君共和同样是近现代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表现形式。从宪政发展史的角度看,近代意义上的宪法和宪政肇始于英国,其主要特征就是确立了英国式的君主立宪制,这种君主立宪制对于封建专制而言无疑是一次历史性的超越,直到今天,其历史意义是不应也无法否认的。因此,忽视历史的进程和时代特征而断言康有为辛亥革命后立宪思想的反时代性恰恰本身就忽视了其所处的时代特征,是一种以今人之观念强求于历史人物的评价。

  1992年春在美国丹佛市的一次讲演中,学者李泽厚对他早期的康有为研究反思道:“从1950年初起到1958年拙着《康有为谭嗣同思想研究》一书出版,我主要研究以康、谭等人为代表的晚清改良派变法维新思想。尽管我当时对改良派做了相当的赞许和肯定,但基本上还是人云亦云地认同于大陆人文学界的‘既定’结论,即认定以康有为为主要代表的戊戌变法的改良思想,在20世纪初由于反对革命,就日益成为‘反动’——‘阻碍历史前进’的东西了。革命,只有革命,才是推动中国政治、社会、历史前进的动力。”

  不过,在“文革”期间仔细研读康德哲学的基础之上,由深受“文革”继续革命之苦的切身体会,李泽厚对于“革命”、“启蒙”的反省在深化,这样的深化影响到他对康有为的认识的变化。李泽厚后来以“告别革命”震撼思想界。

  “‘文革’之后,我对康有为的评价愈来愈高,他选择的是英国式的改良方式,这种方式可以避免暴力革命,保持住社会的相对稳定与和谐,避免大破坏,大起伏。20世纪中国长时间处于破坏之中,真正的建设时间很少,当然有一些客观原因,如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战争,但本世纪初批判康有为的思路,选择暴力革命的道理,吸引了大批青年知识分子,不能不说是重要的原因之一。我们今天之所以要反思近代的激进思潮,就是这种思潮把暴力革命视为历史进步的惟一标准,一直到毛的‘斗争哲学’,这教训要认真总结。”(李泽厚、刘再复:《康有为评说》)

  污点圣人

  康有为自诩圣人,有一种“唯我独尊”的狂生之气。这种狂生之气让他在戊戌变法的大潮中觊觎“帝师”的资格,本人却没有主导变法的能力。而他身上的躁气和虚妄也令他在变法小挫之时谋求疯狂的冒险,最终葬送了戊戌变法这来之不易的中国自强机会。

  有研究者指出,考诸康有为一生行迹,可以看出这“天上地下,惟我独尊”和“当今之世,舍我其谁”的王者之气(或许还有点霸气),是康有为文化个性的基本内涵。其他内涵也大致可以用富贵不淫、威武不屈的浩气;大局清醒、小事糊涂的书生气;急功近利、轻狂妄进的躁气;好大喜功、重名轻实的虚气来概括。

  康有为的“狂”是出了名的,这种狂成了许多事,也败了许多事。

  当时清政府最高决策机构中的另一核心人物是李鸿章。甲午战败,李鸿章被开去直隶总督一职。此时的李鸿章亦欲思变,有仰慕强学会之心。但是当他“以三千元入股”表示支持强学会时,却遭到康有为师徒的严拒。

  戊戌变法前有一批有能力有经验的中年官僚如张謇、汤寿潜、张荫桓。前者是翁同龢的得意门生,汤寿潜是变法早期倡导者。康有为若把这些力量统一在变法旗帜下,各用其所长,而不以惟我独尊之霸气示人,则结果可能是维新派内部比较一致,赞成支持变法的许多人不会匆匆离去甚至站到维新的对立面。

  论者伍国曾指出,将来自完全不同的身份和角度的人对康有为其人及其政治、学术活动的评价综合起来,似乎可以得出一个有连贯性的形象。虽然康有为的勇气,维新思想和实践值得肯定,但其自负、浮躁、功利心重,而且过度以主观意志为转移也是事实。后一点连梁启超亦不讳言:“有为之为人也,万事纯任主观……其对于客观之事实,或竟蔑视,或必欲强之以从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yaoq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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