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英国海军档案史料和琉球国正史,可为中国自古拥有钓鱼岛列屿领土主权提供如下证据:
第一,在日本人吞并琉球以前,英国人想登陆钓鱼岛,事先必须通过福州的琉球馆向福建海防官(即布政司和都抚两院)提交申请文书,即必须征得中国政府的同意,而不是直接向琉球国中山王府提交申请,这清楚地表明钓鱼岛并非“无主地”,其主权属于中国。
第二,从英国军舰爱德华船长使用的海图上看,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名称全都用福建话发音的中国命名,可见发现、命名和使用这些岛屿的“原始权利”应是中国人而不是日本人。
第三,当年的文书往来说明,日本在吞并琉球以前,琉球人和英国人都知道,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的岛屿,英国人前往登岛调查,如果不向中国政府提出申请,是违反法律的。同时也表明,在琉球和台湾之间,根本不存在“无主地”。
第四,“沙马朗”号经中国政府批准登陆钓鱼岛之后39年,即1884年,有日本人声称首次登上钓鱼岛,发现该岛为“无人岛”,并将其视为“无主地”,完全是罔顾历史和曲解国际法,纯属无稽之谈。(本文作者为香港亚太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