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简称为“国考”。在古代,“国考”叫科举,秦汉魏晋时尚无科举制度,故又附会为“察举”。
举孝廉的对象,包括地方六百石以下的官吏和通晓儒家经书的儒生,由郡国每年向中央推举,前者被举,可获得到中央任郎官的机会,后者即可取得入仕资格。焦仲卿生活于东汉末年,若非对老母至孝,焉能成为庐江小吏?
是以“举孝廉”最为后人耳熟能详。
唐代士子,出了考场进青楼
隋文帝大业三年(607年),开始实行分科取士的政策,也就是科举,真正意义上的“国考”,终于出现。这一体现“学而优则仕”的制度历经约1300年,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后被废止。
到了唐代,科举考试分为常科与制科两类,有点类似于汉代的岁举和诏举。常科每年分期举行,制科则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考试科目种类繁多,就不一一列举了。
有趣的是,大唐“国考”,除了给读书人和朝廷带来双赢之外,青楼也跟着沾光,赚了个盆满钵满。据《开元天宝遗事》记载,“长安有平康坊者,妓女所居之地,京都侠少,及第士人,萃集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