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6年9月1日,清廷发布上谕,宣布预备立宪。清政府在辛亥革命前夕宣布为预备实行君主立宪所采取的一系列措置。亦称“筹备立宪”。
在108年前的今天,1906年9月1日 (农历七月十三),清廷宣布预备立宪。
1906年9月1日,清廷发布上谕,宣布预备立宪。
上谕说:“我国政令,日久相仍,日处阽危,忧患迫切,非广求智识,更订法制,上无以承祖宗缔造之心,下无以慰臣庶治平之望。诸国所以富强者,实由于实行宪法,取决公论,君民一体,呼吸相通,博采众长,明定权限。时处今日,惟有及时详晰甄核,仿行宪政,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以立国家万年有道之基。但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若操切从事,徒饰空文,何以对国民而昭大信?故廓清积弊,明定责成,必从官制入手。应先将官制分别议定,次第更张。将各项法律详慎厘订,而又广兴教育,清理财政,整顿武备,普设巡警,使绅民明晰国政,以预备立宪基础。俟数年后,规模粗具,查看情形,参用各国成法,妥议立宪实行期限,再行宣布天下。”
清政府在辛亥革命前夕宣布为预备实行君主立宪所采取的一系列措置。亦称“筹备立宪”。义和团运动后,各地群众的反抗斗争此伏彼起,民主革命思潮在全国广泛传播,反清武装起义接连不断;资产阶级改良派为抵制革命,展开了要求实行君主立宪的立宪运动,并取得了清廷中央和地方一些汉族官僚的支持。这些情况,使清政府不得不采取一些姿态,应付立宪运动,并乘此加强皇权,以便镇压正在兴起的民主革命,挽救清朝统治的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