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野知道,这么大的事,只说“记得”或“不记得”,是说不通的。“明天是关键时刻,没有办法,我只好承认参加那次行动,可要问起细节来,我可就抓瞎了……”在承认“参与”后的那段时间,他苦于写不出大逮捕的详情细节,更加惶惶不安。
又一天早晨,小野再次受审,午夜才回来。“我被问得哑口无言。检察官让我到室外清醒清醒。”原来,检察员招来自始始终参与策划这次大逮捕的关东州厅警察部旅大戒严司令部“警部补”高田国胜对质,高田证实:”小野寺与这件事没有关系。”
在事实面前,小野终于供认自己“胡乱供述,欺骗了中国人民。”
检察员严正指示“人,不论是谁,都要尊重事实啊!”
对日本战犯的审理,就是这么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地进行着。既风风火火,又如履薄冰。尽管这些战犯在入侵我国的战争中犯下了滔天罪行,使我国人民遭受了无可补偿的浩劫,对他们怎么处理也不过分。但我们并不感情用事,依然按照党的政策,对每一个人的定罪一点也不含糊,求真求实,还他们战犯的面貌。在侦讯中,做到了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当然,即使是没有被告人的供述,证据充分确凿的,我们同样也是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的。
严正而宽大的审判
经过近二年的时间,工作团协同管理所通力合作,内审外调,终于完成了对一千余名日本战犯的全部侦讯工作,我们这支侦讯大军,硬是把当年充当法西斯和军国主义杀手,铁蹄践踏我们国土的喋血鹰犬擒缚了,迫使全体在押日本战争罪犯比较彻底的缴了械。
据当年统计管理所协同检查机关,根据这些在押战犯供述的主持犯罪或参与犯罪的概述:杀害中国和平居民和被俘人员857000人,烧毁和破坏房屋78000处又44000间,掠夺粮食3700多万吨、煤炭2.22亿吨、钢铁等金属3000多万吨。这些惊人的数字,仅是在押的一千多名战犯执行“三光政策”血腥记录的一部分。
据统计,复经清查日伪残留档案,获得原始罪证4000多件。在随讯随查中,先后派出侦查干部到一些省、市调查取证,搜集控诉书、鉴定书和实物证据26700多件。开庭前,还重点补充侦查,获取新证1300多件。对确定交付审判的45名战犯,所犯罪行190项,支持起诉的证据有4079件,且每项罪状,都有被害人或遇难家属的控告书,当地居民的证词、日伪档案书报的记载、战犯同僚和部下的举报,以及被告人自己的供词。所有这些,组成了疏而不漏的诉讼网络。
随着侦讯工作的全面完成,中央根据国际国内环境,审时度势,及时做出了对日本战犯进行公开审判的决定。按照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上通用的战犯量刑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了一个起诉名单的草案,共包括107名起诉对象,其中70名应当判死刑。这份名单草案,于1955年末,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谭政文签署,上报中央。
周恩来总理在中南海亲自听取了东北工作团代表的汇报,然后对他们说:“对日本战犯的处理,不判处一个死刑,也不判一个无期徒刑,判有期徒刑的也要极少数。起诉书要把基本罪行搞清楚,罪行确凿后才能起诉。对犯一般罪行的不起诉。这是中央的决
谭政文副检察长回到抚顺后,向东北工作团和战犯管理所工作人员传达了中央的指示。于是,工作团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重新审议起诉战犯名单,取消了处以死刑的名单,把起诉的人数压缩了一半,从一千多名战犯中选定了45名职位高、罪恶大、或职务虽低但罪行严重、情节恶劣的重要战犯,决定公开进行审判。
在这45名战犯中,每一个战犯都犯有严重的罪行,罪恶深重。如前日本陆军第177师团长铃木启久,他于1941年12月到1944年10月,在河北冀东地区和河南浚县等地担任日军联队长和师团长期间,即先后制造了6起集体屠杀事件,其中仅在河北滦县潘家戴庄就烧毁民房一千多间,集体屠杀中国居民1280多人。他在河南新乡、开封一带推行“三光”政策,从事毒气战、细菌战和试验空气注射杀人;他在河北兴隆县实施“无人区”,16万耕地遭禁耕,2000多个村庄被烧毁,全县死亡1、54万人,烧房7万间。铃木启久在侦讯中亲笔供认:“我的一纸命令……仅仅在20多天内就制造了一大片地狱。在这个期间内,日军抢夺了约640平方公里的中国老百姓的土地。十几万中国老百姓被迫挨着冻饿流走到他乡。一万多户老百姓的房屋被烧成了灰烬,200多名中国农民仅仅因为用愤怒的眼光投向日军而被枪杀。”“原来是一片葱茏苍翠的森林、田 ,现在成为一片焦土,荒凉、恐怖的无人秃山。和平的村镇变成了鬼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