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7月审判日本战犯时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
从苏联引渡回日本战犯
1945年8月8日,苏联对日本宣战,第二天即派遣苏联红军进入中国东北。在东北人民的密切配合下,迅即把日本关东军击溃,60多万日军官兵被俘虏,除少数判刑和关押外,全部遣回日本。
1950年2月,毛泽东主席在苏联访问期间,苏联外交部长维辛斯基拜会毛主席时说:“在中日战争和中国内战当中,苏联支持了蒋介石,给中国共产党政府添了麻烦,为此,斯大林向您表示道歉;斯大林对你们取得的成就给予了高度评价;为了使联合国早日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主权,苏方准备把关押在西伯利亚的大约2500名战犯当中的1000名日本重要的战犯移交给中方,不知中方意下如何?”
毛泽东主席表示:斯大林的建议很好,我赞成。他让维辛斯基与中国外交部长周恩来商量具体细节。
1950年3月4日,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从莫斯科回到北京。不久,就召见司法部长史良,要求司法部研究制订战犯政策。因为这些战犯没有接受审判,史良提出由司法部管理有困难。于是,中央决定交给中央公安部处理。这一工作的总指挥是周恩来总理,具体政策的制定和贯彻由中央公安部长罗瑞卿负责。罗瑞卿在抗日军政大学当副校长时即曾经处理过日军俘虏问题,对战犯的思想教育、审判时的宽大处理等工作,都是他在1938年的讲义中讲过的。所以,接收管理日本战犯的艰巨任务就落到了罗瑞卿部长的身上。
1950年7月19日,根据中央公安部的指示,由东北公安部派出三十余人组成的接收日本战犯工作队,外加百人武装警戒团,前往我国东北边陲绥芬河车站接收从苏联引渡过来的日本战犯。次日,交接仪式在绥芬河镇的会客室里举行。一见面,苏方代表科雷阔夫就说:“这些战犯都是极端反动、顽固不化的坏蛋,是不可教化的一群恶棍,只有杀掉。”中方代表陆曦(东北人民政府外事处处长)、董玉峰(东北公安部政治部保卫处执行科科长),没有在意苏方代表说了些什么,而是牢牢地记着周恩来总理嘱咐的话:“我们把这一批战争罪犯接收关押起来,进行改造。要做到一个不跑,一个不死,将来也可以考虑一个不杀。”
双方代表各自在中俄两种文字写成的交接书上签了字。两国工作人员同时交接了969名战犯名单及其5112页的个人档案。随后,列车启动。
7月21日凌晨3时,专列抵达辽宁省抚顺市,全部战犯被送入紧急扩建的由中央公安部直接管理的抚顺战犯管理所。另外,抗日战争中140名在中国山西等地捕获的日本战犯,原来监押在太原战犯管理所,以后也转入抚顺战犯管理所服刑改造。
党中央决定审判日本战犯
二战结束后,对这次战争中的战争狂人,除对日本首相东条英机等人在纽伦堡法庭、远东法庭进行了审判,从1946年12月至1949年3月,美国曾组成过12个法庭,审判了185名德国战犯。国民党政府也曾在北京、上海、重庆、沈阳等地组成十大军事法庭,审判了300多名日本战犯,但多为军曹一级的低级官员。而制造“济南惨案”的主犯并在中国推行“三光政策”的日本方面军司令官和日本在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冈村宁次,却于1949年1月被南京法庭宣判“无罪”而释放回国。
峥峥岁月,历史把审判日本战犯的神圣职责终于落到了站起来的中国人民身上。1953年,党中央决定,要对在押我国的日本战争罪犯进行侦审工作,为将来公开审判做准备。为此,中央指示,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牵头,从全国检察系统和公安部门抽调几百名干部组成“侦查日本战争犯罪分子工作团”,前往抚顺战犯管理所和太原战犯管理所进行工作。当时,我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工做,奉命调北京参加这一工作。
工作团全体人员先集中在北京真武庙,进行了短时期的培训,主要学习有关方针政策、法律程序、侦查审讯和调查取证等业务。我所在的学习小组组长是从中南检察院调来的张思卿同志(后来调入高检,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那时,正是隆冬时节,冰雪绵绵,尽管天气严寒,我们却是怀着极大的政治热情,积极克服困难,尽快掌握对敌斗争本领。听了高检、高法、外交部、公安部一些领导同志的报告,特别是聆听了外交部部长助理乔冠华同志介绍他作为中国共产党代表参加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前日本首相东条英机等25名首要战争罪犯的审判,使我们懂得必须正确地掌握与运用法律武器,才能做好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