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否要发展短距起飞/垂直着陆战斗机还不得而知,需要时间来证明。据报道,历史上,我国在“文革”时期就曾动议过研制垂直/短距起降战斗机。1968年7月,空军就明确提出要尽快解决垂直/短距起降战斗机的问题。1969年9月正式下达了代号为“四号任务”的型号研制任务,欲在歼-6基础上改进研制。由于受发动机、材料、部附件等诸多因素制约,“四号任务”进度非常缓慢,最终下马。
几十年后的今天,如果再谈我国要研发短距起飞/垂直着陆战斗机,从飞机、发动机的设计制造,材料、工艺的技术储备上看,应该说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从歼-7、歼-8,到歼-10、歼-11、歼-20、歼-31的成功研发,可以看出平台的设计制造技术,飞机的多余度数字式电传操纵系统、发动机的全权数字式控制系统,都已相当成熟。同时,据报道,大推力“涡扇”-10A发动机已经研制成功,更大推力的航空发动机也在发展之中。
尽管如此,我国短距起飞/垂直着陆战斗机的研制也绝非易事。著名空军专家宋心之曾建议不要“蹚这个浑水”。我想,这其中就有短距起飞/垂直着陆战斗机的研制技术难度相当大的意思。一方面我们的起点肯定不会太低,不能以“鹞”式战斗机而必须以F-35B的技术水准为目标,另一方面我们既无经验可谈,也无合作伙伴可用。对发动机、升力系统、材料、部附件、飞行控制等相关技术的摸索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可以设想,F-35B研发中遇到的诸多问题,都可能是我们将要重复经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