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因为虚拟货币交易中出现漏洞,就将其网络运营商一棒子打死。” 近日,专家在以“大数据时代虚拟货币‘新常态’路径选择”为主题的互联网虚拟货币研讨会上呼吁,除了政府要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外,虚拟货币运营商及网民也要严格自律。
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刘德良认为,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将虚拟货币规范到现有的法律当中,严格规范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交易行为。刘德良称,按照法理和常识,第三方交易平台应该对发生在自己平台上的交易行为负有适当或合理的监管义务,即对于发生在其平台上的明显违法行为应该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或防止其危害结果进一步扩大,否则,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如何加强虚拟货币的监管,经济学家宋清辉认为,我国现阶段对虚拟货币的定性和采取的监管措施是实事求是和适度的,但是未来可考虑将这些具有高度流动性的虚拟货币纳入货币监测范围。同时,认真研究未来非主权货币存在并发挥作用的可能性,跳出原有的宏观调控和监管框架,设计适合我国国情的监管和司法体系,重新思考货币、金融的本源含义。虚拟货币作为虚拟物品,如同网络上的其他虚拟财产一样,在买卖过程中可以参照民法通则、合同法、刑法进行保护。
虽然我国已成虚拟货币持有的第二大国,但国内尚未出台任何针对比特币的相关政策。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段绍译研究员认为,虚拟货币,应不会成为未来货币的发展趋势,因为它只适用于网络空间,在实体经济中对于现行流通货币的冲击不是很大。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黄国平副研究员认为,虚拟货币盘子较小,会产生大量投机行为,有可能干扰正常金融秩序,或者将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纳入监管。
《解密比特币》作者沈大海表示,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法规的手段规范和监管虚拟货币的发展,明确运营商的权责,如果网络运营商和网络服务商感觉发行网络虚拟货币商业风险过大,那么,它们就会自觉地限制虚拟货币的发行数量,从而在客观上减少网络虚拟货币对现实货币的冲击。(记者 郭燕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