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写《鹿鼎记》时自然没有少看明清史料笔记,赵翼这本书大概也曾寓目,韦小宝的原型很可能就是托硕,虽然他并没有托硕那样的美须眉,也并没有在俄罗斯停留三年。
但无论如何,韦小宝式的“奇遇”作为小说家言是可以的,放在史书里就显得荒唐。《檐曝杂记》中靠不住的记载,还不止托硕的俄罗斯之行。“俄罗斯”这一条不过五六百字,就有不少臆测荒唐之处,基本不可信。
里面提到兆惠西征回疆时,“闻西北有龚国者,其城周五百里,皆铜铸成,岂即俄罗斯耶?”又说,“其国历代皆女主,号察罕汗”,“闻近日亦易男主矣”。其实俄罗斯史上女沙皇并不多见,并且苏菲亚公主也不是真正的沙皇。
关于国内的记载也好不到哪儿去。《檐曝杂记》里面还有两卷讲作者在桂、粤、云、贵等地做官时的经历见闻,也多荒唐无稽之记载。比如他说广西镇安多虎患,其中有一种老虎“已黑色,兼有肉翅。月明之夕,居人常于栏房上见之,盖千里神物也”。
他提到广东住有海外来的黑奴,和粤女婚配生子,有人戏弄他说:“尔黑鬼,生儿当黑。今儿白,非尔生也。”黑奴用刀砍开孩子的腿骨看,发现骨头是纯黑的,但儿子已死,于是大恸。
赵翼由这故事得出的结论是:“始知骨属父,而肌肉则母体也。”这个故事看着也眼熟,后来想起曾见于《聊斋志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