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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盘点官员与情妇5种结局:炸死对方被判死刑

来源:中网资讯综合 时间:2014-09-24 09:50:52

  在腐败案件中,“凡贪多色”的定律一再得到验证。贪官包养情妇、小三或出轨、外遇等现象十分普遍。有的痴情专一,将情人视为红颜知己;有的荒淫无度,与多名甚至数十名情人保持不正当关系;有的共享情妇,还有的接受性贿赂,或被设局色诱、落入圈套。

  ■分析

  本质上与纳妾没有区别

  包养情妇不仅伤害婚姻家庭,败坏社会风气,情节严重还构成重婚罪。这种丑恶现象为何在贪官群体中十分普遍?

  云南大学教授金子强认为,内在原因是贪官群体道德品质滑坡,违背对婚姻和家庭的忠诚,受纵欲享乐等腐朽思想的影响。古代有权有钱的人可以纳妾,如今包养情人、小三,本质上与纳妾没有多少区别。

  外在原因是权力缺少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而社会诱惑太多。有些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权力集中而监督失灵,给权力寻租留下了很大的空间,必然会面临金钱和美色的诱惑。

  社会风气的变迁也是一个重要原因。随着道德观念和社会风气改变,一些人对婚外情的容忍度变大,对“包养情妇、小三”的行为见怪不怪。

  从法律和党纪讲,对包养情妇的惩处失之于宽。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春光指出,有的已婚官员长期包养情妇,可能已构成重婚罪,但调查取证比较困难,当事人可以狡辩,因此很难追究刑事责任。另据有关党纪规定,“重婚或者包养情妇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但实际上,官员生活作风问题往往成了贪腐案件中的连带问题,单独因生活作风问题被查处的官员较为少见。

作者:  责任编辑:yaoq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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