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推算,2011年居民灰色收入为6.2万亿元,约占GDP的12%,仍然主要集中在一部分高收入居民。但分析发现灰色收入有向某些中高收入阶层蔓延的趋势,说明腐败对社会的影响面在扩大,社会面临严重挑战。
过去几年灰色收入膨胀的趋势,与2009年-2010年实行的过于宽松的货币和信贷政策,以及大规模政府投资有关。在公权力缺乏制度约束的情况下,政府大规模介入资源配置,是导致公共资金流失、腐败泛滥的重要条件。
收入差距过大和分配不公主要是体制原因造成的。其中,公共资金管理不善、资源性和垄断性收益分配不当、要素市场缺乏规范、行政垄断扭曲分配、公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公共服务部门腐败高发等六方面的问题最为突出。解决这些问题,除了使用一切必要的行政手段反腐,还需要以渐进的方式坚决推进经济、政治和社会体制改革,推进法制化和民主化建设,形成公众对权力的监督机制,从根本上消除腐败产生的基础。■
2011年的灰色收入总量已经超过6.2万亿元,占GDP比重超过12%,绝对量进一步扩大,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继续存在重大扭曲
国家统计局每年公布城镇居民家庭的分组人均收入数据;该数据分为七组,其中最低收入组和较低收入组各占城镇居民家庭数的10%,中下、中等和中上收入家庭每组各占20%,较高收入和最高收入家庭各占10%。表一中的“统计收入”栏即来自国家统计局的城镇居民分组收入统计数据(下同)。
从表一可看到,课题组用模型推算出的结果,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居民分组收入数据有显著差别,特别是高收入居民的推算收入远高出统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