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国际引渡。这种手段主要是针对陈公博、李励庄、莫国康、林柏生、陈君慧、周隆庠等人采取的。抗战胜利后,陈公博等人求得日本侵略者的帮助,乘飞机秘密到达日本,妄图逃脱国法的制裁。国民政府实施逮捕汉奸的计划后,曾大肆搜捕“二号人物”陈公博,但是没有任何线索。就在军统一筹莫展之际,日本报纸登载陈公博自杀的假消息,正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军统判断陈公博定是藏匿日本。中国战区受降仪式结束后,何应钦以国民政府的名义向日本代表冈村宁次递交了《中字第二十一号备忘录》,提出“陈逆公博等皆为中华民国之叛国罪犯,希贵官负责转致日本政府速予逮捕,并解交南京本总司令部为要”。作为战败之国的日本,此时已经无力保护昔日的鹰犬,不得已将之交出。随后军统派飞机将他们押解回国,陈公博一干人成了阶下囚。
第五,大肆搜捕。对于投日巨奸小心翼翼地应付,而对于遍地开花的小汉奸们,军统则未如此谨慎,因为他们的活动能量相对较小。在抗日战争期间,曾有大批军统人员留在沦陷区,他们主要执行对汉奸的肃杀任务。抗战胜利后,这些人员由于长期潜伏在日本占领区,对于各地的助敌者,他们有较为清楚的了解,因此,为军统逮捕小汉奸提供了重要情报。同时,国民政府利用民众对汉奸的不满情绪,鼓励各地民众告发汉奸。在政府的支持下,曾深受日伪侵略创伤的各地群众,怀着满腔怒火,纷纷向司法机关写信举报。那些昔日为国民政府不注意的小汉奸们,也引起了军统的注意,他们也被陆续逮捕,投入监狱。
军统一番忙碌之后,汉奸纷纷落网,或被押进监狱,或被软禁,等待着司法审判。从1945年9月至12月,军统在南北各地共捕获汉奸嫌疑者4291人。这与实际汉奸数额相差甚多,但是一些著名汉奸基本都被逮捕。而且在此后审判汉奸之时,国民政府并未停止对汉奸的逮捕工作,最终大部分汉奸都未能逃脱法网,汉奸逮捕任务基本完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