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公开,悄悄“窃取”
然而,1894年12月15日,内务省突然自己提起已经搁置的设立国标一事。是年12月27日,在题为《秘别第133号野村靖致陆奥宗光》的公文中,内务大臣野村靖向外务大臣陆奥宗光提议修改内务省1885年决定,理由是“今夕情况已不同”。
“夕”是指1885年时的情况,“今”则是指1894年12月的情况。那么“情况不同”又是什么?村田在书中说,“毫无疑问,那就是在与清国的战争中取得决定性胜利”。
对于野村靖的询问,陆奥宗光只回复了一句话“无特别异议”。就这样,野村靖于1895年1月12日向内阁总理大臣伊藤博文递交了“建设国标件”,提请内阁审议。内阁14日起草审议文书,21日前通过了该决议。
不过,有关“内阁会议将、黄尾屿等纳入冲绳县管辖”的决议并没有被当时的“官报”所登载,当时的报纸也没有进行报道。村田认为,不报道的原因并非是出于对清国的顾虑,而是为了避免因领有一个小小无人岛的主权,导致列强关注日清不平等条约内容,进而介入条约的谈判。
陆奥宗光曾写过名为《蹇蹇录》的回忆录,但其中丝毫没有关于等岛屿的表述。并且冲绳县一直没有对钓鱼岛列岛建设国标,直到1969年5月9日,才由石垣市在岛上设立了标桩。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村田解释道,对于当时的来说,小小的无人岛问题,它们是没有考虑在内的,实现“台湾的割让”才是他们最关心的事情。村田说,日本政府宣称1895年1月对、黄尾屿领有主权,但却完全没有向国内外公开,这种情况下,用“窃取”来形容政府的行径最恰当不过。
“属于西南诸岛”说法站不住脚
在新书中,村田说,最看不惯报纸和电视台在报道问题时,总是使用“冲绳县尖阁诸岛”或“冲绳县的尖阁诸岛”的表述。而在中日岛屿争端之前,媒体报道时通常在“冲绳县尖阁诸岛”的后面,备注上“中国名·钓鱼岛”。他批评政府令“日中之间不存在领土问题”的主张变成了理所当然的观点。
现在,外务省的网站上登载着“关于尖阁诸岛(即我及其附属岛屿——本报注)的基本见解”。其内容为:“尖阁诸岛在历史上一直是我国领土西南诸岛的一部分。1885年以后的政府,通过冲绳县当局等,再三对尖阁诸岛进行实地调查,慎重地认定,这里不仅是无人岛,而且没有留下清国统治的痕迹,遂于1895年1月14日,作出了在当地建设标桩的内阁决定,将尖阁诸岛正式编入我国领土。另外,尖阁诸岛并不包含在1895年5月生效的下关条约(即马关条约)第2条中清国割让给我国的台湾及澎湖列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