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的层面上来看,人肉搜索的出现,使相当一部分的人,用发布追杀令、曝光他人隐私等行为实现了现实社会中不可能实现的正义感、泄愤欲。而倍受社会生活压力和不公正待遇的人,也十分期待并渴望着通过“人肉搜索”的这种方式,来发泄内心的不满和维护社会道德准则。可是这种将匿名网络当成“实现正义”最佳场所的方法,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人肉搜索很难摆脱被人诱导后的偏听、偏信、偏为所引发的“多数人的暴政”;人肉搜索远离了维护社会道德、社会公正,实现社会公平所需的理性、理智、冷静和中立,也使许多人肉搜索异变成“个人泄愤”,异变成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的窥私工具。
“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任何社会公正公平正义的实现都不是一朝一夕之功。而人肉搜索的激情爆发,人肉搜索的极端化,人肉搜索的无所顾忌,却实在有“西泽”管了“上帝”的事儿的偏颇。而如果人们一味的期待用互联网上“人肉搜索”的道德力量,来干预、维护并实现对社会不公的“正义讨伐”,更是难避免人肉搜索误伤好人或为坏人所利用的恶果,比如在香水门事件中,事件的女主角被人肉搜索曝光了家庭地址电话后,她却因此而不得不承受无休止骚扰。这样的正义讨伐是不是有些以暴易暴、防卫过当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