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人肉搜索”已成为网络最火的名词之一。从“虐猫事件”“华南虎事件”到“女白领自杀事件”, “人肉搜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人肉搜索随着网络发展而发展,以往常常针对一种社会现象。近日,备受争议的网络“人肉搜索”刮进了资本市场——在股吧、理财天下、理想论坛等若干网络论坛上,一个名叫“上市公司人肉大搜索”的栏目骤然兴起,并迅速蹿红,已成为市场热议话题,例如:某证券网站中就有一个"上市公司人肉大搜索:谈谈你所了解的本地上市公司"的专区,主要讨论关于上市公司的一些情况,包括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的地位、在当地经济地位、生产经营情况、产品销售情况及市场占有率、科技技术含量、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等。多家财经网站推出《上市公司人肉大搜索》等类型栏目,点击率很高,为投资者高度关注。
顺着人肉搜索的检索目录,当你进入一个个帖子时,一个个揭上市公司老底的帖子层出不穷,让人颇感惊讶。“××化工集团,企业很大,现在归兵器工业集团了,这几年化肥赚了不少,乙烯赔了很多,新建的炼油厂还没建完,原油从哪来还不知道呢,没什么科技含量的企业,市场好就赚钱,不好就赔钱。” “××百货,听他们公司内部人员说公司高层出问题,连续三届高管被查,内部财务混乱。无投资价值!”
大部分网友认为人肉搜索比股评更加可靠,但云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证券投资系教授刘锡标却有着不同的观点:“在一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的背景下,且大多数股民又不能实地去考察上市公司的前提下,这些‘人肉信息’可以参考,但一定要谨慎。”刘锡标建议,对于刚刚入市的新股民来说,最好不要介入这些信息。
深交所也认为,人肉搜索既不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正常方式,也不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的正常渠道,它直接违背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它本质上跟博客、股吧、聊天室一样,是网民通过网络虚拟空间随意交流沟通的一种方式和渠道,其随意性不言而喻,它无法保证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人肉搜索的流行,体现出投资者的对信息的渴求,但人肉搜索也往往会对权益投资者自身和上市公司造成伤害。”
证券市场信息特殊,上市公司信息牵扯多方利益,并且可能直接影响股票价格,投资者应清醒认识人肉搜索其中蕴含的巨大风险。互联网电子商务运营实战专家、网络事件营销专家黄相如和一些互联网业界资深专家普遍认为,人肉搜索至少有五大风险:
首先,人肉搜索不是主流媒体,其行为游离在监管之外,可能沦为传播虚假信息的平台。普通投资者由于没有更多渠道来沟通和甄别信息真伪,可能因此遭受损失。如某网民声称是内幕人士,发布“某上市公司近日将公布2008年年度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的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内幕消息,而实际上该公司公布年报时只提出了小额的现金分红方案,所谓高比例送转方案根本是子虚乌有。很多股民跟贴表示轻信传言高位买进后损失巨大。
其次,人肉搜索可能被不法人员利用,不法人员故意发布虚假信息,误导投资者,影响股价暴涨暴跌,甚至操纵股价,损害投资者利益。人肉搜索中不时出现以“提供内幕”、“推荐黑马”、 “代客理财”为名而实施诈骗之实的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如果人肉搜索的信息是真实的,可能造成信息泄露,导致新的信息不对称和选择性信息披露,剥夺了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的权利,直接造成交易的不公平。
第四,人肉搜索传播虚假信息、泄露重大未披露信息,其责任极难认定,投资者维护权益的难度极大。人肉搜索参与者普遍采用简单而虚拟的网名或者匿名方式,其真实的身份无法鉴别,即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后想维护权益的难度极大。
最后,人肉搜索混淆视听,干扰上市公司的正常信息披露。一些上市公司表示,类似人肉搜索的网络信息越来越多、真假难辨,会给上市公司带来很多麻烦。大多数人肉搜索参与者其实并不是所谓内幕人士,他们获取信息的渠道五花八门,道听途说的居多,其证券分析水平也参差不齐,如很多人都不清楚集团公司和上市公司的区别、上市公司送股和转增的区别。另外,传播过程中消息会受到传播者有意或无意地扭曲。信息不论是真是假,上市公司总是需要花更多时间和精力去做解释和澄清工作。
由于人肉搜索引擎聚集了各地的不同阶层、不同知识背景的人,人肉搜索引擎时刻显示著网民互动战争的浩瀚与壮阔。据一位长期从事证券监管工作的权威人士表示,这种“类民众监督”的确利弊难取舍。从监督手段来看,“人肉搜索”确实是让公众公司、公众人物走向更透明、更多人监督的一个过程。一线监管人员从中也能获取很多上市公司违法违规的线索,有助于对上市公司的具体沟通、调查以及了解监督。官方监督与民众监督通过网络的信息反馈从而得到互动,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共促监督方式。
对上市公司的“人肉搜索”行为究竟是否违法违规,是否需要立法立规来正确引导?证券时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法律界专业人士。部分律师称,应大力支持“人肉搜索”行为,认为这是公民意识对上市公司遵守信披规则的“倒逼”;而另一部分律师则表示,透露内幕信息绝对侵犯上市公司商业机密,需要采取相关的引导措施。在法治社会,守法当然是人们生活中必须遵守的一条底线,但这条底线只能保证我们的社会处于最基本的有序状态。现代社会需要为每一位公民提供最为和谐、安宁、健康的生存环境,所以仅仅要求每个人只满足“守法”的要求显然是不够的。现代社会应该为每一位公民营造更加宽松自由的社会环境,这就要求每个社会主体都更加主动地去履行道德义务,更何况,在诸如“人肉搜索”等行为中,守法和违法的界限有时还显得比较模糊,这就更需要每个社会主体约束好自己的行为。我们应该明确一点,“人肉搜索”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