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8日结束公开征求意见。这份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网络支付新规引发了诸多争议,不仅支付账户余额付款设定了单日限额,而且开户难度也将有所增加,用户开设支付账户至少需要提供3种身份证明。
免费跨行转账时代或结束
根据新规,虽然个人网购时基本不会受到影响,但目前支付账户免费跨行转账的时代很可能将一去不复返了。
根据意见稿第17条规定,支付机构为客户办理银行账户向支付账户转账的,转出账户应仅限于支付账户客户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办理支付账户向银行借记账户转账的,转入账户应仅限于客户预先指定的一个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
简单来讲,以支付宝为例,新规之前,用户可以选择打开支付宝,选择转账,直接转到他人的银行卡账户,而且不收取手续费;而按照新规,用户只能把支付宝里的余额转到自己名下的银行卡,而无法直接将钱转入他人的银行卡账户了。
按照上述规定,在现实生活中,用户需要直接转账到他人银行卡时将会遭遇不便,例如交房租、慈善捐款、缴纳学费等,此时,用户只能选择曲线操作,要么去银行网点,要么使用网上银行进行汇款。
但是,亲自去银行网点费时费力,而选择网上银行汇款,如果是跨行转账,银行则大都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这也意味着,上述新规实施后,对于用户来说,用支付宝等支付工具向他人免费跨行转账这一“免费午餐”面临终结,而对于银行来说,则将增加一笔不小的收入。
开户身份验证可能更繁琐
意见稿第9条规定,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的,应当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核实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并通过三个(含)以上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对客户身份基本信息进行多重交叉验证;理财账户要求则更高。
意见稿还规定,通过面临面或者五个(含)以上正当安全的外部渠道对身份基本信息完成多重交叉验证的个人客户,支付机构可为其开立综合类支付账户,余额可用于消耗、转账以及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三个(含)以上、五个以下交叉验证的客户,可开立消耗类支付账户,余额仅用于消耗以及转账至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
对于证明的种类,根据央行的解释,具体验证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公安、工商、教育、财税等管理部门及商业银行、征信机构等单位所运营的,能够有效验证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的数据库或系统。
关于限额再澄清
央行相关负责人关于限额进行了澄清:《办法》对不同安全级别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划分设置的单日付款不凌驾5000元、1000元的限额,而超出单日付款限额的客户,可以通过支付机构提供的跳转银行网关或快捷支付方式,用自己的银行卡(银行账户)完成对外付款,且无额度限制,能够满足绝大部分个人客户的付款需求,基本不对客户支付体验造成影响,且有效兼顾了安全与效率。
网络支付新规结束民意征 免费跨行转账时代结束?
来源:中网资讯综合
时间:2015-08-31 17:03:26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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