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文开始之前,首先需要表明一下个人态度,以免被读者诸君误以为“汉奸”。我一直认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无论从历史还是从法理的角度来看,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都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其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同时支持国家对钓鱼岛问题的现行政策主张,支持和平解决此一争端。
言归正传。“钓鱼岛是中国的”,这是绝对的政治正确,也是很多人表达爱国立场、爱国情怀时常说的一句话。最极端的态度,莫过于前几年流行的那句口号——“宁肯大陆不长草,也要收复钓鱼岛”。这大抵表达了爱国者的一种态度和决心,但在现实中却未必可行。
10月22日,内地报章《环球时报》旗下环球网刊登消息,援引日本《朝日新闻》的报道,称21日越南税务机关向中国水果商发出警告,要求对越南出口的苹果包装箱上不得再印刷“钓鱼岛是中国领土”字样,要求商品不得有表明政治主张的意向。
内地报章《环球时报》旗下环球网刊登消息
这是一条二手消息,因为《朝日新闻》援引的是越南媒体Thanh Niên Online网站上的消息。查该越南网站,该条消息中的“警告”是10月20日发出的;也就是说,环球网在援引《朝日新闻》报道时,并未核实原始信源,只是按照《朝日新闻》报道中的日期加以照搬。
同时,在《朝日新闻》的报道中,向中国水果商发出警告的是越南“关税当局”,但在环球网的报道中却被译为“税务机关”;查过越南媒体的新闻后,发现发出警告的应该是“广宁海关”。尽管这不是最重要的部分,但是搞搞清楚还是有必要的,尤其是作为大众传播机构。
我大致浏览了内地各网站该条消息下的网民留言,几乎是“一边倒”地谴责越南有关当局,大多数留言都是支持该中国水果商的。这无疑表达了广大中国人民的爱国立场和情怀,再度证明了钓鱼岛在中国人民心中有多么重要。
但遗憾的是,国际贸易中进出口商品的包装是有各种规则的。尽管该中国水果商大义凛然地表达了自己的爱国立场与情怀,彰显了自己的爱国主义,看上去好像很给中国人民提气,但越南有关当局发出的警告却并没有什么问题。
换个角度想一想,如果越南出口日本或美国的荔枝包装箱上用越南文、英文双语写着“西沙群岛是越南的”,日美有关当局估计也会发出类似的警告。
资料图:越南两艘俄罗斯“血统”导弹艇服役
在商言商,business is business,这样的道理其实很简单,也有法规可循。爱国不是不可以,但是不能任意妄为,坏了通行的规矩。这不是什么“汉奸“言论,只不过是就事论事。
钓鱼岛是中国的
在苹果包装箱印上“钓鱼岛是中国领土”,无疑是该中国水果商爱国的具体体现,也需要真金白银地支出费用。但问题是,这种举动固然很提气、很来劲,但毕竟还是会给自己带来一些麻烦。
当然,你可以说你为了爱国不怕麻烦、也不怕赔钱,但如果不理睬越南当局的警告一意孤行,那么,你的苹果下次进不了越南倒在其次,闹得大了或许会引发一些外交纠纷,给国家找麻烦。
在越南媒体报道中,此事已经不是简单的中国水果商个体行为,已经上升到“中国方面利用商业活动在越南领土上传播与其他国家有争议的领土主权内容,是违反国际法的行为”。我想,这事儿如果闹到官面儿上,恐怕有司也得向着越南有关当局说话,让你把那句爱国口号从苹果包装箱上拿掉。
爱国没有错,但还是要讲究一点方式方法,因为爱国不是一种简单、廉价的表态,也不是印在商品包装上的一句口号。有些事情,即便是在爱国主义的旗号下,也是做不得的。
越南有关当局警告你不得在苹果包装箱印“钓鱼岛是中国的”,这事儿先别急着骂越南人,换成其他国家恐怕也是会收到警告的,甚至可能连海关都过不了,不信你可以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