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经真宗亲自过问,审理结果出来了:向敏中罢为户部侍郎,出知永兴军;张齐贤责授太常卿,分司西京;张宗诲被贬为海州别驾;薛安上因为违诏卖房宅,被判笞刑,卖掉的房宅让他们赎了回去,还吩咐御史台、开封府以后随时监督。对宰相的处理意见须以真宗的名义出一份制书,偏巧起草制书的翰林院学士宋白跟向敏中也有点旧怨-他曾跟向敏中借十锭银子,而向敏中没借。
于是,宋白起草的制书下笔就很严厉,有“对朕食言,为臣自昧”之语,向敏中“读制泣下”。 至于柴氏,自然也没办法如愿嫁给张齐贤。她还被罚款铜八斤,并且赎回薛氏旧宅的钱就是用她埋藏的那些金贝,可谓“赔了丈夫又折金”。不知道柴氏究竟还有别的什么优点打动了两位宰相,但很显然,他们争着娶她,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因为她有钱。理学家程颐就毫不客气地说,两位宰相争娶一妻,无非“为其有十万囊橐故也”。
说明:这位寡妇柴氏究竟多有钱呢?从延伸阅读文章中考证可知:熙宁五年(1072年),出卖京师(汴梁,今开封)等地官方淤田(经过灌淤改造的良田),第一等的赤淤地每亩3贯至2贯500文;开封房屋租赁比之相当贵,超过外郡,天禧元年店宅务租赁价为每间每天平均164文,每月4贯491文。以上以土地价和房屋租赁为参照物,可知仅柴氏埋藏的2万贯“私房钱”就足以购买6666亩良田了。
延伸阅读:宋代物价考察 作者:程民生 原载《漆侠先生纪念文集》
在宋代经济史研究不断推进深入的可喜形势下,人们愈加认识到宋代是商品经济大发展的时代。宋代商品经济的方方面面,内容极为丰富,有着广袤的领域值得开拓或精耕细作。其中的物价问题,就是一个具体而重要的课题。
有商品就有价格。商品在市场上交易的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它反映着供需关系状况,可视为社会经济的晴雨表。研究宋代物价,有利于了解宋代商品化程度,商品生产和消费状况,有利于了解社会经济和社会生活以及不同阶层的家庭生活水平。由于过去的研究偏重于客观考察①,本文则侧重于考证具体商品的具体价格,也为其他断代史研究提供了物价对比的参照。
物价有着明显的时间性和空间性特征,同一商品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差距很大,必须根据史料对此予以正确的反映。同时也要排除极端情况的干扰,例如战争、灾荒等特殊时期和个别特殊地点的某些物价,就不具备普遍的意义。宋代商品几乎无所不包,难以一一列举,只能就主要商品和劳动力价格做一考察。宋人混用的贯、千、缗等量词,本文在论述中统一为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