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抗日救亡运动:全民皆兵抵抗日本侵略
八年抗战,从1937年7月7日开始至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宣布无条件投降。在日本帝国主义的铁蹄践踏下平南人民遭受巨大损失。计不完全统计,被杀害的10270人,炸毁烧毁房屋4803间,烧毁抢掠财物达979022万元。平南县城和丹竹、大安等较大圩镇大片的房屋被轰炸、放火烧夷为平地、废墟,人民流离失所。但平南人民从来没有屈服,抗日救亡活动一直持续到日寇投降。
1931年9月18日,日本侵略者入侵东北三省,国难当头,“停止内战,团结抗日”成为全国人民之心愿。当时主政广西之新桂系提出“建设广西,复兴中国”口号,采取了一些有利于抗日救国的政策措施。创设广西全省民团干部学校,招收知识青年培训八个月,培训内容包括:现代科学知识、地方自治、户口调查、农田水利、筑路造林、国民教育、畜牲兽医常识等。这批青年受训后任乡镇长、村街长,成为推行与三民主义相结合的三自政策(自卫、自治、自给)青年干部。
1933年(民国二十二年)李宗仁写出抗日战略论文《焦土抗战论》发表后,一时间成为舆论界最热烈的话题。
1934年,李宗仁、白崇禧、黄旭初等决心整理广西省政。李宗仁任第四集团军总司令,白崇禧为副总司令,叶琪为参谋长,廖磊为第七军长,夏威为第十五军长,黄旭初任省主席,召集开“扩大党政军联席会议”通过“广西建设纲领”。
平南县在省政府统一管理下,建立相应制度,以受过严格训练的乡村青年干部代替原来土豪劣绅包办的腐败的团局。县长兼自卫总队长,乡镇长兼中心校长、自卫大队长,村街长兼任国民基础学校校长、村自卫队长。
建立实行保甲制度,乡镇设公所,村街也设村街公所,村街下面为甲,每10户至20户为一甲,民选出甲长,进行户口调查登记,每户有门牌,户内有人口登记牌,列出户主及全户姓名、性别、年龄、文化、职业、居住名单。
1936年6月1日,广西军政当局宣布出兵参加抗日。平南初中学生下乡宣传抗日救国。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后,全国抗日救亡进入高潮。至1938年11月平南有李梅安、李延蓁、李灿芳等数十名青年参加广西学生军,带领平南初中师生下乡宣传抗日,开展抗日救亡活动。
印象中平南县唯一的平南县中学、大安一所私立龚南中学。所在乡为大坡乡中心校,村校名为:“平南县大坡乡旺塘村国民基础学校”,村公所和校址合设在当时“兴福寺”内。校内外书写抗日救国标语,最大的标语是“建设广西,复兴中国”,屋内的有“国家至上,民族至上”、“意志集中,精神集中”、“抗日救国,人人有责”、“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打倒日本帝国主义”,“把日寇赶出中国去”,“抗日战争最后胜利必定属于我。”还有“国民公约”,“军民合作公约”各有十多条款,内容大意是:做爱国公民,不当汉奸卖国贼,不给汉奸和日寇带路,不给敌人送情报,不给敌人一粒粮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