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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世救民?吕不韦不安富贵而从政的原因(5)

来源:中网资讯综合 时间:2015-01-24 10:23:25

  这个孝文王就是安国君,在秦昭王四十五年时,安国君42岁。吕不韦绝对无法预知,这个安国君即孝文王,即位三天就死。如吕不韦“立国之君”是为了“其利无数”,就必须考虑到安国君亦可能像其父昭王那样至少活到64岁,那么,子楚立为秦王的时间,至少要在22年之后。不说古代,就是现代,也没有企业家愿意投资在22年之后才开始回收成本的项目。

  上面的考虑还有一个先决条件,即子楚立为安国君继承人是顺利无阻碍的。而子楚兄弟二十馀人,子楚母夏姬,既非嫡夫人,又非安国君爱幸夫人,论行次子楚又居中。子楚夺嫡,取得华阳夫人的宠信和支持是必要条件,而非充足条件,吕不韦还必须有排除安国君他子立为嫡嗣的把握,子楚才有立为嫡嗣的机会。这比取得华阳夫人的宠信和支持困难更大。

  还有,太子安国君立嫡嗣,不是安国君和华阳夫人两人说了就算,还必须取得秦昭王和秦宗室大臣的承认才有效。吕不韦能收买华阳夫人,不能收买秦昭王和秦宗室大臣。《史记》吕不韦列传,记华阳夫人对安国君说请立子楚为嫡嗣,云“安国君许之,乃与夫人刻玉符,约以为嫡嗣”。显然,在安国君继位为秦王前,安国君并没有权力立某子为嫡嗣,需要继位为秦王之后才有权立某子为嫡嗣。

  所谓“刻玉符,约以为嫡嗣”,是一个未经秦昭王和秦宗室大臣承认或公证的私人约定,在安国君继位前,此约定没有法律效力,没有保证,不能保证异人必定成为秦太子。作为生意人,吕不韦花了一千斤黄金,得到的只是这样一个既遥遥无期,又没有任何约束力的约定,生意人会冒这样的风险去投资?从古至今不闻有这样做生意的!

  安国君继位为秦王三天就死了,是偶然现象,不是吕不韦所能预期。

  投资不能光考虑回收时间长短,还要考虑投资环境。秦是一个由戎人部落发展成的国家,与东方六国,即中原国家,有完全不同的文化和政治传统。西周时期本来已经逐渐被周文化同化的秦人,平王东迁(770BC)后,关中地区被许多落后的部族分割霸占,整个关中地区又回到原始野蛮状态;秦穆公(659—621BC在位)用由余,全面采用戎人的宗教、文化、政治制度,实行“原教旨主义”。秦穆公死,用177人殉葬,其中3人是着名大臣,而东方各诸侯国早已废止生人殉葬制度。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yaoq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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