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笔重大对苏债务,是中国在第一、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获得苏联援华的机器设备,而中国则需要向苏联提供其急需的农副产品,乃至矿产原料的援助。但“大跃进”之后,中国无法按贸易合同向苏联交货,在1959年、1960年两年间,遂又欠下25亿卢布的债务。
自1950年以来,向苏联借贷连利息折合人民币计算共为57.43亿元人民币。1960年之前已还33亿元人民币,尚欠苏联总计24.43亿元人民币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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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时期的1961年2月,赫鲁晓夫致函毛泽东,表示愿意借给中国100万吨粮食和50万吨蔗糖,帮中国度过困难。我方接受了50万吨蔗糖,粮食是否借用再作决定(后来未用)。1961年4月双方达成协议:“1960年中方贸易欠款可在5年期间分期归还,中方借用的50万吨蔗糖欠款,可在1967年以前归还,均不计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第二卷1957-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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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的中国进入了“全面反修”阶段,中国决定加速还款——以后选择澳大利亚和加拿大作为粮食进口对象。1965年,提前还清了对苏欠款。当年5月11日,《人民日报》颇为自豪地宣布,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既无内债,又无外债”的国家。
那么,“逼债”的传言又是怎么出现的呢?1960年,中国向苏联口头提出所欠的“20亿卢布,可能要在5年内还清”时,遭到苏外贸部部长帕托利切夫的批评,认为中国未与苏联协商,把还债时间确定为“五年”,同时宣布短期内不向中国提供汽油。这一事实受到媒体的渲染,“苏联逼债说”在中国民间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