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部名为《战狼》的电影吸引了亿万观众。影片中,演员吴京扮演的我军特种兵与“侵入”我国的外籍雇佣兵殊死战斗,震撼的场面让军事迷们大饱眼福。影片中那句“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更是让人心旌激荡、血脉偾张。
在动荡不安的叙利亚、伊拉克等国,都活跃着雇佣兵的身影。他们是一群“靠战争吃饭”的职业杀手,这些人来自不同国家、不同种族,他们中绝大多数人是为了钱而冒险。只要对方出价够高,他们就可以受雇于任何人。用美国雇佣兵界流传很广的一句话讲:“只要有人愿意付钱给我,我就会替他卖命。我不知道什么是错。我可以替里根效劳,同样可以为卡扎菲卖命。”
雇佣兵虽然骁勇善战,但他们并不是军人
所谓雇佣兵,就是用金钱招募人员组成的“部队”,包括从本国、本民族中招募和从外国或外民族招募组成。从本质上讲,尽管雇佣兵骁勇善战,但他们并不是军人,不享有作为战斗员成为战俘的权利。
翻开雇佣兵的历史,我们甚至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代。当时,古希腊人曾经雇佣马其顿人保卫自己的首都;而罗马人为保卫自己的帝国也曾使用过日耳曼部落打击来自东方的敌人;美国南北战争中,具有丰富狩猎经验的德国人也曾被双方军队所雇。
如今,世界各国的雇佣兵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正规雇佣军,如法国外籍兵团;另一种是私人雇佣兵。私人雇佣兵的性质与以国家形式出现的正规雇佣军有很大的区别,这是一个由“雇佣公司”操作的雇佣兵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