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网首页-资讯中心-商业-内幕-商评-财经-股市-精英-科技-互联网-创业-汽车-企业-房产-娱乐-社会-军事-图片-财经圈

主页>商业报道>商业评论>

去库存 就要让地方政府图穷匕见

来源:东方网 时间:2016-08-08 00:11:55

  8月2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效应支持房地产市场“去库存”的通知》及相关的配套政策。《通知》明确推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在符合相应条件的情况下,购买第二或第三套改善型住房的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

  与此相适应,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最新发布的报告则显示,上半年库存削减态势明显,保持了连续10个月库存同比下滑的态势。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大多数城市库存下调的同时,26个城市的库存规模则不降反升。

  一边是政策不断松绑,有的地区甚至已经松绑到史无前例,一边却出现了部分地区库存不降反升的现象。去库存,到底是去风险还是去政策,地方政府在去库存问题上,到底是想把房地产市场已经出现的风险化解掉,还是想以去库存的名义,继续高举“土地财政”大旗,搞大拆大建,做政绩文章。不然,怎么会有这么多城市出现库存规模不降反升的现象。

  事实上,去库存政策自出台之日起,就面临为什么要去库存的目的之争,就需要地方政府首先做出回答才予以实施。因为,在相当一部分地区,尽管库存压力很大,风险也在不断暴露,但是,就政府来说,似乎并没有真正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认识到中央出台去库存政策、下达去库存任务的良苦用心,而是迷迷糊糊、糊里糊涂。甚至在一些地方,一边喊着去库存,一边继续大拆大建。

  殊不知,去库存的根本目的并不是房子太多、房子没人住,而是房子背后的风险太大、危险太多,特别是多数闲置房屋都与银行紧紧绑在一起,与政府紧紧绑在一起,开发商资金链断裂了,银行的风险也就出现了,随之而来的是政府风险。政府不应该把去库存当作份外事,当作是开发商的事。去库存的主体是开发商,连带责任者则是政府。政府通过大拆大建把开发商变成了库存的责任者,开发商同样可以把责任踢还给政府,让政府来背起这个本来完全可以由市场承担的责任。

  也正因为如此,在去库存问题上,政府必须成为责任主体之一。而政府成为责任主体的重点,不是帮开发商推销库存房,而是出台相关的政策,鼓励去库存。而更为重要的一个责任,就是不要再为了政绩、为了“土地财政”、为了眼前利益,增加新的库存。

  很显然,要想达到去库存的目的,最关键的还在于地方政府对待去库存的态度和认识,在于地方政府能否在去库存问题上,把真实的目的和意图亮出来,做到图穷匕见,而不是一边喊着去库存、一边不断加杠杆。如果这样,风险就真的难以化解,并引发地区或区域性风险了。实际情况是,一些地区围绕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实质已经很大、很严重了。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如何去库存问题上,必须高度重视政策松绑的过度超常规,就象长沙市一样,公积金贷款已经放到第三套了。假如去库存效果不佳,是否还要继续放呢?如此放法,一旦收紧,岂不库存又要反弹。为什么出台了这么多的宽松政策,去库存效果依然不是十分明显,有的地方还不降反升,原因就在于,去的快,增的更快。如此去库存,只会让去库存成为地方政府维持“土地财政”的幌子,将矛盾进一步聚积。

  也正因为如此,在去库存问题上,有关方面要在了解库存基本情况的同时,对地方新增商品房、新增开工面积、新增土地供应等的情况也一并深入分析,对那些库存较多、风险较大的地区,要严格新增商品房、新增开工面积、新增土地供应。不把库存风险降到可控范围之内,随着政策的不断松绑,去库存的难度也会越来越大。真的到了那个时候,可能就一点办法也没有了。

  对去库存工作,必须要让地方政府把真实意图暴露出来,而不只是听其喊口号、表决心。去库存与去产能一样,都来不得半点马虎,来不得半点水分。水分多了,就会变成泡沫,泡沫破了,风险也就爆发了。到时候,就是追究地方政府的责任,也无济于事。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晴天
要了解更多,可继续查阅相关资讯:

推荐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投稿办法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不良信息举报:yunying#cnwnews.com(将#换成@即可)
京ICP备05004402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