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是银行执行新收费标准的第一天。今年2月份,银监会与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对社会关注的商业银行收费项目做出新的规定,对银行的13项服务重新定价,并均有所下调,同时有条件地免收个人基本养老金账户本行异地取现手续费,为客户提供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账户,下调个人转账汇款手续费等,但部分银行未落实13项收费新规。(8月3日《人民日报》)
“新规定”为何会被延误?一位专家说,“新的政策从总行下发到各个网点需要时间,而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机构网点众多,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有两三天的滞后,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前提下,属于正常现象。”这种和稀泥的说法,实在让人难以苟同。
诚然,新的政策层层传递需要时间,但我们千万别忘记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是在今年2月份下发的,中间已经隔了近半年的时间,不管有多么烦琐的程序也有充足的时间可以完成了,隔了这么长时间,完全可以事先将相关工作提前做实做细,如果准备工作做得好,那么8月1日开始实施一点都不困难,所谓存在的“正常现象”,完全是不“正常”的,那是一种极不负责的做法。
延迟实施规定,这对于银行来说,绝对有益处,可以多收费,多收一天费,这对于银行来说,却是一笔天文数字的收入。银行这种“阳奉阴违”的做法,其用意是不难明了的。
银行的“新规定”应该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这就需要提醒银行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另一方面需要监管部门提前介入,不要只是发发“通知”就算完成任务了,要执行到位才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