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公开上市也是中小商业银行优化股权结构的一条很好的渠道。上市不仅可以募集资金,更重要的是可以借此转换经营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当然,上市的门槛比较高,不是每个中小商业银行都能够限时达到的,广大中小商业银行还应立足于多种渠道补充资本金,优化股权结构。
加强董事会制度建设提高议事效率
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要形成良好的运行制衡机制,必须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强化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作用,理顺公司治理关系,加强制度建设,明确责、权、利,以此提升中小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
我国中小商业银行董事会结构和运作的主要症结在于股权过于集中,地方政府干预过多。在保持地方政府第一大股东地位的同时,要完善公司治理,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重要的一点是增加外部董事,并通过完善专门委员会制度来为独立董事参与决策提供制度上的保障,由此可以尽量避免“内部人董事会”控制,促使董事会客观、公正地、科学的进行决策。
针对经营者支配公司这一现象,各国普遍要求上市公司大幅度增加外部董事,特别是独立董事,以加强对经理层的监督,同时认为有足够多的、有能力的独立董事在公司的战略、绩效、资源、关键性任命和运营标准等重大问题上做出独立判断,对于提高董事会的运行质量至关重要。
中小商业银行董事会在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指股权董事)之外,也应有一定比例的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时应重点关注存款人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对董事会讨论事项发表客观独立意见,并重点关注重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可能造成商业银行重大损失、可能损害存款人或中小股东利益等重大事项。
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上市银行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全体董事总人数的1/3,这是保证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作用的一个最低的制度设计要求。对于广大非上市中小商业银行,也应该大致按照这一原则来组建董事会,独立董事应有一个起码的比例,在董事会决策中有足够的声音。
要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加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建设势在必行。从根本上说,董事会是作为一个整体来担负公司管理职责的。但为了董事会成员内部分工合作,为了更有效地发挥董事会的监督、制衡及决策作用,在董事会下往往设立一些独立的委员会,称为专门委员会。
现代公司董事会内部一般有两类委员会:一是监督类的委员会,成员以非执行董事为主;二是决策类的委员会,主要执行集团管理和战略管理职能,成员包括非执行董事和执行董事。监督委员会主要是为了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和保护股东利益,其组成和运作都要受制于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一些规则的限制。决策类的委员会则主要确保高层战略管理上的有效性与质量,各公司之间差异很大,在其组成和运作上,董事会有非常大的自主权,可以根据情况变化组建一个新的委员会或解散一个现存的委员会。
中小商业银行由于多未上市,股权结构一定程度上的集中难以避免,独立董事比例不可能很高。监督类委员会通常要求独立董事占多数,且主任委员须由独立董事出任,这为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其对于公司运作中的中立的裁判员角色提供了制度保障。因此,中小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构建中应充分重视对更为重要的是董事会和这些专业委员会的实际运作情况。
此外,要使董事会充分履职,董事会还应该重视辅助性制度建设,如董事会应当制定内容完备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包括通知、文件准备、召开方式、表决形式、会议记录及其签署、董事会的授权规则等。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应包括各项议案的提案机制和提案程序,明确各治理主体在提案中的权利和义务。在会议记录中明确记载各项议案的提案方。董事会应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等内设职能部门支持其工作。
为确保董事会各项决议得到有效落实、便于董事全面了解银行经营管理情况,董事会还应制订董事会调研、考察与培训计划。通过调研与考察,加强董事会对银行战略和规划执行情况及银行经营管理情况变化的了解,深化董事对银行业务条线和基层机构经营状况的理解,明晰银行面临的主要困难与挑战,为经营管理层改进经营管理发挥参谋作用,助推董事会提高科学决策的能力和决策执行力。
拓宽董事会决策范畴
现代公司制度中,董事会作为企业运营的核心角色,要对公司所有重大事项负责,而以首席执行官为首的管理团队则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对公司日常事务负责,这是公司治理体系搭建的基本原则。然而,我国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在原有计划体制下移植而来,通常对这一原则的贯彻并不彻底,而是把很多应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交由了管理层。因此,在公司治理建设中应特别注重董事会决策范围的充分性、合理性。
对商业银行来说,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承担商业银行经营和管理的最终责任,除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行使职责外,还应负责确定商业银行的经营发展战略并监督战略的实施,决定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制订资本补充计划并承担资本充足率管理的最终责任,定期评估并完善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领导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监督并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关注和维护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等。
首先,商业银行应兼顾股东、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制定清晰的发展战略和良好的价值准则,并确保在全行得到有效贯彻。在未来一段时间,监管当局将继续提高监管要求,资本压力将与日俱增,高资本消耗模式将难以为继。这要求广大中小商业银行加快经营转型速度,走差异化、特色化经营之路,努力通过各种金融创新更好服务于本地客户,尤其是小企业金融和农村金融服务。
其次,商业银行董事会应根据银行风险状况、发展规模和速度,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程序,确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适当的风险限额和风险偏好,督促高级管理层有效地识别、衡量、监测、控制并及时处置商业银行面临的各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