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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雏军再度抗议佛山中院:继续玩吧!只要我不死

来源:金融界网站 时间:2014-09-16 12:01:12

  【回顾】顾雏军抗议佛山中院:不服财产分配方案 形同抢劫

  今日,金融界网站再度收到顾雏军发来邮件,称给佛山中院陈陟云院长发出了第二封抗议信。

  在抗议信中,顾雏军称,这么快就给您写第二封抗议信了,不知道是我的遗憾呢,还是您的遗憾?但可以肯定是贵院对法律的遗憾。我于2014年9月11日收到了贵院执行庭于9月9日寄出的(2008)佛山中法执字第852-14号《通知书》,(见附件1),在这份《通知书》中,贵院不仅拒绝了我的异议书,而且表明您再一次拒绝了我对您寄托着无限希望的‘院长纠错再审程序的申请’。您再一次粉碎了我对贵院作为一个执法机关终将会捍卫国家法律尊严的信念。”

  顾雏军称,“根据(2009)佛中法执字第235-3号《通知书》,我在法定期限内向贵院提起了对抢劫者的诉讼,但贵院仅仅口头通知我的代理律师童汉明不予受理我的诉讼,我的律师坚持要贵院发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定书,贵院毫不理会我的律师的合法要求,直到今日,也没有任何书面裁定书给我,而且早已无法无天地瓜分了我的财产。”

  顾雏军还表示,“我对贵院已经绝望,不会再做任何无趣的忠告了,也绝不会再指望您这位佛山中院院长启动院长纠错再审程序了。继续玩吧!只要我不死,我坚信我能等到党纪国法的阳光照到贵院这个角落的那一天。”

  以下为抗议信

  尊敬的佛山中院陈陟云:

  这么快就给您写第二封抗议信了,不知道是我的遗憾呢,还是您的遗憾?但可以肯定是贵院对法律的遗憾。我于2014年9月11日收到了贵院执行庭于9月9日寄出的(2008)佛山中法执字第852-14号《通知书》,(见附件1),在这份《通知书》中,贵院不仅拒绝了我的异议书,而且表明您再一次拒绝了我对您寄托着无限希望的“院长纠错再审程序的申请”。您再一次粉碎了我对贵院作为一个执法机关终将会捍卫国家法律尊严的信念。

  乍看起来,(2008)佛中法执字第852-14号《通知书》,还是给予我捍卫我财产的一线希望,《通知书》要求我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对抢劫者的诉讼,正像您和贵院执行庭法官所熟知的那样,这一套只是狼群在吃人之前,对遍体鳞伤者的最后一次戏弄而已。贵院于2014年3月20日曾给我寄来了一份(2009)佛中法执字第235-3号《通知书》,其内容与我这次收到(2008)佛中法执字第852-14号《通知书》完全类似,只是我被抢劫和瓜分的标的不同而已,也是要求我在十五日的法定期限内对抢劫者提起诉讼,不然就瓜分我的财产。根据(2009)佛中法执字第235-3号《通知书》,我在法定期限内向贵院提起了对抢劫者的诉讼,但贵院仅仅口头通知我的代理律师童汉明不予受理我的诉讼,我的律师坚持要贵院发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定书,贵院毫不理会我的律师的合法要求,直到今日,也没有任何书面裁定书给我,而且早已无法无天地瓜分了我的财产。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民事诉讼法》在这一条中明确规定,如贵院不受理我的民事诉讼,应在七日内作出书面裁定书,并送达或寄给我或我的律师,以使我在不服裁定的情况下,可以提起上诉。就算贵院处理我起诉的法官可能是一个文盲或法盲,您作为中生代的伟大诗人,而且还是北京大学法律系的高材生,当然既不会是文盲,也不会是法盲,《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白纸黑字的明文规定,是不可能存在理解歧义的。可是贵院就是时至今日也没有给我不受理的裁定书,而且在瓜分了我的财产之后,仍然没有给我和我的律师不受理的书面裁定书。显然贵院是不屑于给我书面裁定书,而且贵院同样不屑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法律明文规定。我实在不明白,作为法官你们给《民事诉讼法》一点起码的尊严有什么不可以呢?为什么非要把国家法律剥得一丝不挂而在全国人民面前公然羞辱她呢?你们给我一份书面的不受理裁定书对你们抢劫和瓜分我的财产有任何妨碍吗?

  我在上次给您的抗议信曾说过:“在中共中央7月29日宣布了对周永康立案审查之后,贵院仍有胆量在7月30日再次启动抢劫我个人财产的“抢劫方案”,令我非常震惊。难道贵院真的不相信中央会彻底清算周沙皇十年来操纵政法系统使中国法制建设倒退、阻碍深化改革的罪行吗?贵院真的想向全国人民证明周永康虎死威不倒吗?贵院真的想成为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依法治国的仅存的一块死角吗?醒醒吧,尊敬的院长大人,赶快启动院长纠错程序彻底纠正这些冤假错案吧!诗词并不能代替法官对法律的信仰,只有每一个法官,特别是每一个法院的院长,都立即亲自动手纠正所有的冤假错案,让法律的公平正义体现在每一个司法事件当中,党中央依法治国的国策才能在中华大地的每一块土地上得到落实,依法治国的光芒才能普照大地,也肯定会照耀到贵院这个角落。”看来您所领导的佛山中院是绝对不相信中央会彻底清算周永康十年来操弄政法系统使中国法制建设倒退、阻碍深化改革的罪行了,而且贵院也不相信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中央依法治国的决心,所以贵院继续在佛山这块土地上十分傲慢地我行我素,目空一切地倒行逆施。我对贵院已经绝望,不会再做任何无趣的忠告了,也绝不会再指望您这位佛山中院院长启动院长纠错再审程序了。继续玩吧!只要我不死,我坚信我能等到党纪国法的阳光照到贵院这个角落的那一天。

  此致

  敬礼!

  顾雏军

  2014年9月15日

顾雏军再度抗议佛山中院:继续玩吧!只要我不死

图为通知书

作者: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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