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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打黑:邦德私人侦探的蜕变历程

来源: 时代信报 时间:2009-09-22 23:14:36

而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学专家则认为,中国对调查行业的态度还有更为深层的顾虑。他介绍,在英美法系国家,司法体制实行双轨制,也就是说,除司法部门对案件进行调查外,控辩双方律师还可以进行调查取证。这中间,允许私人侦探力量介入。而中国等大陆法系国家,司法体制实行单轨制,刑事调查只能由国家公安部门进行。而“侦查权”,是属国家公共部门所独有的权利。

私力救济应有生存空间

无论基于怎样的理由,事实上越来越庞大的调查业已经走到了一个不容回避的临界点,而相关部门也逐步正视这一问题。2004年4月26日,重庆著名“打假斗士”、中国民间调查业的先驱者叶光,在自己的办公室迎来了两位意外的访客,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二支队的警官。他们此行正是奉命对私人调查服务机构进行调研。摆在叶光面前的一份名为《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对私人调查服务机构基本情况的调研问卷》上,不仅列举了一般性问题,还有市场认可度、社会评价、发展趋势等“软性问题”。叶光注意到,这份问卷使用的提法是“调研”而非“调查”。深谙中国调查业的他敏锐地意识到,这份问卷释放出的,是一个意味深长的信息。叶光愿意将此理解为长期处在地下状态的调查业,有望见光的信号。而负责调研的重庆市治安总队二支队负责人当时也对叶光坦然表示:“应该有着手进行规范管理的意图。”

事实上,这是当年国家公安部3月份部署的一次全国性对私人调查服务机构的调研,全国10个省市被纳入调研范围,重庆只是其中之一。在此之后的2006年,公安部再次在全国10省市启动对私人调查服务机构的调研。两次调研,两次希望,尽管最终没有迎来任何结论,但所有的调查业人士都坚信:坚冰正在融化。有一种担忧永远存在,那就是作为公权部门的国家公、检、法系统虽然有特殊的权力,但法律严格要求其在办案过程中必须与当事人保持绝对距离,不得发生任何经济上的往来。而私人调查却是以逐利为目的,它可以在收取报酬后根据当事人的利益要求,为客户提供相对专业的调查取证服务。其前提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毕竟,公力救济犹如阳光普照众生,而私力救济则如灯火,照亮每一个微小的个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它可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在邦德到下之后,如何规范好这个行业,当是相关部门亟须认真对待的课题。

作者:  责任编辑:拓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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