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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位专家联名上书国土部与住建部 建议二次房改弥补住房体制缺陷

来源:世界经理人 时间:2009-08-26 11:10:08
实施路线图

  关于二次房改具体实施的路径,刘慧勇也给出了具体的建议。他认为实施二次房改应从用人单位、政府、立法等三个方面着手实施。

  单位层面,一方面应该鼓励用人单位就近为低收入职工购建廉租房。单位就近拥有房产,只供廉租,永不出售,提职迁出,周转使用;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应给无廉租房职工发放足额货币房贴。

  政府层面,市区政府应为既无固定工作单位又无住房的本城区“双无”居民和困难单位提供廉租房;同时,对单位廉租房建设,除了给予用地支持之外,还需要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立法层面,应立法规定城镇个人房产税的税率和免征面积。刘慧勇解释说,在鼓励市民改善居住条件的同时,抑制人们过分扩大住房面积的盲目倾向,需要充分而又巧妙地利用税收杠杆。

  同时,应立法规定单位廉租房建设用地优先供给半径、定价原则与程序。单位廉租房集保障职工住房、规范住房流转、促进就近居住三种功能于一身,因而对其建设用地,应当优先供给。

  吴定平:中国住房要不要“二次房改”

  十余年住房制度的改革,不但有效拉动中国经济增长,而且极大改善了百姓居住条件和环境。据统计,目前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已升至28平方米左右,相比房改前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事实证明,房改整体上是成功的。

  中国房地产改革已逾十载。在这十余年时间里,中国房地产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毋庸讳言,也面临一些难题。针对这些问题,有专家学者呼吁,中国应启动“二次房改”。如何评介1998年以来中国房改,“二次房改”该不该提,又该如何理解,亟待廓清和回答。

  十余年住房制度的改革,不但有效拉动中国经济增长,而且极大改善了百姓居住条件和环境。据统计,在城镇人口大量增加的前提下,目前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已升至28平方米左右,相比房改前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事实证明,房改整体上是成功的。

  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难题,但这些问题的出现并非改革方向出现了错误,而是一些地方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偏差。

  其一,过于重视房地产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偏离了改革的方向。房地产对经济的刺激作用显而易见,在一些地方房地产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也被当地政府发挥到了极致,这极大地促进了房地产投机和房价(博客热议)上涨。

  其二,日益突出的“土地财政”,增加了居民购房成本。出让土地,充盈地方政府财政,这是一条被地方政府屡试不爽的举措。据恒大地产集团董事局主席许家印透露,目前我国各城市土地成本占房价的平均比已达30%左右,高达一百多项的税费成本加起来要占到房价的30%-40%。

  其三,投资炒作、官商勾结等现象较为突出。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著名经济学家成思危透露,在房地产开发中,开发商的利润占30%,但“这30%里头有一部分是灰色成本,说白了,就是行贿的成本”。

  这些因素,在不同程度上都助推了房价的非理性上涨,以至于住房成为百姓反映较为强烈的一大民生难题。

  但近些年,这些问题已引起了中央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遏制房地产投资炒作、查处房地产领域行贿受贿腐败案件等方面,明显加大了整治力度。

  此外,在保障房建设上,中央也作出新的决策部署。2007年8月,中央出台“24号文”,明确提出“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2008年12月,国务院会议又提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争取用3年时间,解决近75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24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有了政策的大力支持,住房这一民生难题自然会得到有效解决。

  回顾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我们固然存在一些不足,但我们更应该看到房改的成就。中国房改应继续坚持市场化的发展方向,兼顾住房民生与市场的双重属性:一方面确保政策资金向民生保障倾斜,另一方面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确保市场更加公开、透明。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有效解决普通居民的住房难题,实现十七大提出的“住有所居”的理想目标。

张立伟:应尽快启动“第二次房改

  住宅市场公平性与财政导向不是调控可以解决,需要彻底改革,包括提供相当比例的政府公屋,改革土地出让制度等。

  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7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0%,涨幅比上月扩大0.8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9%,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连续五个月出现上涨,住宅价格上涨压力加剧。

  自1998年中国启动“取消福利分房、实现居民住宅货币化”为核心的住房制度改革至今,住房市场暴露重重问题。自2004年始,中央政府每年都会调控住宅市场,运用货币政策、土地供应以及财税政策等工具,但均不奏效,房价持续上涨,脱离大部分民众的实际购买力。目前,”调控“已不足以解决积弊,需要进行二次房改,才有可能实现住宅市场的健康发展。

  首先,住宅市场不公平性愈发突出。房改之初,政策要求“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的商品住房”,规定经济适用房覆盖群体要占到城市人口的60%~70%。但改革以来,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所占比例极小,仅有的也在认证资格上把关不严。目前,住宅市场主要分市场化和非市场化两部分。在非市场化部分,是国家行政机关和垄断性国有企业,或享有协议征地的优惠自建住房,或者团购,住宅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格。在市场化部分,消费人群有三种,一是有钱人,可购买多套;一是中产阶层,即房奴;剩下多数民众是靠个人收入买不起住宅的群体,只能举家之力或被迫等待。可见,某些部门和企业门享受特殊待遇;而中产阶层与中低收入者背负沉重按揭压力,影响了国内消费,是经济失衡的主要原因。

作者:  责任编辑:拓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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