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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金日观察:“闹心”的房价闹出了什么?

来源: 金融界 时间:2011-10-26 10:45:38

  楼市定价机制不透明,靠暴力维权无济于事

  契约精神的前提是信息的对称性以及公平性,在降价维权纠纷中,肯定有一部分开发商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靠捂盘惜售、制造价格预期、哄抬房价等扭曲市场价格机制的行为追逐利益。

  从这个角度出发,老业主针对可能的价格欺诈以非诉讼方式维权无可厚非,但方式方法必须站在法制基础上,遵循契约精神,不扰乱社会秩序。如今动辄将售楼部当作战场,把协商搞成血案,保安与业主互殴,轿车被砸,非法聚集堵路等暴力行为非但不可取,也无助于楼市价格清晰透明。

  这个冬天楼市必须面对的就是不断贬值。如果你是买房自住,房产的升值还是跌价都与你无关。如果你纯粹把房子当成投资品,那请参考马未都对收藏的说法,不要相信故事,不要相信好事。不要心态不好,总是想着挖宝。

  10月23日,上海嘉定区一处楼盘因大幅下调房价,引发已购房业主不满。媒体称上百名业主包围了售楼处,售楼处内部一片狼藉。部分业主称由于降价,房子还没入住已经损失了数十万,接近总房价的三分之一。部分业主还声称房产商的降价行为系“价格欺诈”。(10月24日《上海青年报》)

  看到这则消息,感觉好笑。房子是商品,买房子也是投资行为,交易自由、风险自负,这就要有风险意识,承担风险。这道理很浅显,正如炒股票、炒黄金白银、炒收藏品一样,这些投资品哪有只涨不跌的?哪有只跌不涨的?涨跌很正常,赢家的秘诀就在于,买在了低点,避免了投资品价格下降的风险。输家倒霉在于,买在了高点,投资品价格下跌了,他就被套牢了,成了在高峰上站岗的哨兵。

  前述业主要求开发商赔偿的逻辑很荒唐。房子降价了,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试问:如果房价大涨,购房者赚大发了,开发商卖便宜了,亏了,购房者是不是要给开发商补“差价”?

  开发商降价,广大中低收入阶层无不欢欣鼓舞, 高房价的坚冰终于开始融化,这是国家宏观调控的结果。房价高企,不但让老百姓住房难,而且威胁到金融安全和经济稳定。日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强调:目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处于关键时期,各级政府要切实采取措施,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很清楚,中央对楼市的调控决心是坚定的,力度只会越来越紧,房价大跌是早晚的事。在这种背景下,开发商降价,说明他们有些扛不住了,也说明他们很明智。再不降价,他们的资金链就会断裂,哭,就会成为他们的常态。不言而喻,作为明智的购房者,宜冷静观望。

  没买房时肯定希望房价下降,买了房,便希望房价大涨,这种心理可以理解,但不健康。天下哪有只赚不赔的好事?怕吃亏,就老实呆着,别来楼市凑热闹!

  10月23日,上海嘉定区一处楼盘因大幅下调房价,引发已购房业主不满。上百名业主包围售楼处,售楼处内部一片狼藉。部分业主称由于降价,房子还没入住已经损失了数十万,接近总房价的三分之一。部分业主还声称房产商的降价行为系“价格欺诈”。(10月24日上海《青年报》)

  随着楼市调控效果逐步显现,这一轮降价风波或许刚刚拉开大幕。显然,降价风波让楼市调控陷入尴尬境地,不降价公众不满意,降价则部分前期买房的业主不满意。

  尽管业主们“包围”售楼处不是一种理性行为——只想享受房价上涨收益,不想承担房价下跌风险,缺乏契约精神,但我们要看到,这不完全是业主们的错。一方面是由于监管部门没有尽到稳定房价的责任,房价大起大落造成降价风波;另一方面,某些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不负责任,私下承诺或保证房价不跌。

  按理说,在楼市泡沫威胁宏观经济安全、影响公民居住权益实现的大背景下,房价需要下降到一个合理的价位。但如果各种降价风波愈演愈烈,出于社会稳定的考虑,不排除宏观调控力度可能有所减弱。无疑,如何权衡房价下降的利与弊,准确地说,如何消除房价下降的副作用,对监管部门而言是一种考验。

  在如何平息降价风波这个问题上,笔者以为,司法是最有效的手段,也是最终化解矛盾的路径。据报道,新一轮的退房潮在上海、南京、杭州甚至太仓等长三角城市大规模爆发,仅10月8日至18日的10天,杭州就有20起退房事件。面对即将到来的楼市降价潮、退房潮,司法机关显然要早做公正审理退房纠纷的准备。

  每轮楼市调控开始发力,房价哪怕只是出现短暂下调,都能看到类似的新闻:要么是涌现退房潮,要么则是打砸售楼处。将心比心,谁赔钱了心里都不好受,购房者要求开发商退还差价,倒不难理解;真正难以理解的是,很多开发商竟然真就这么做了。

  楼市有风险,购买需谨慎。购房者理当对楼市风险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并随时在心理上和经济上准备好自担风险。作为一桩商品交易,业主没有权利要求开发商保证房价不下降,这是最基本的契约意识。

  业主对降价楼盘的打砸围攻行为,本身涉嫌违法;关键是,这样的行为本质上还是对高房价的一种绑架。房价下降之后,业主闹事、开发商妥协,等于在事实上确保了房产投资的包赚不赔,这样的“好事”无疑将愈发助推房产投机炒作之风。因此,有必要对类似行为进行规范。倘若业主可以因为楼盘降价去砸开发商,而且无罪,那么买不起房的人是否也可因为楼盘涨价而去砸开发商,并且无罪呢?

  楼市需要有一个正常的风险表达机制,有风险的楼市才是正常和健康的,炒房者为规避风险而主动避免投机,楼市才能更趋健康稳定。至于那些自住型的购房需求者,更该审慎选择购房时机。想想看,当真正的楼市拐点到来,开发商尚且自身难保,又怎么可能额外承担本不必承担的补偿义务?

  10月23日,上海嘉定区一处楼盘因大幅下调房价,引发已购房业主不满。媒体称上百名业主包围了售楼处,售楼处内部一片狼藉。部分业主称由于降价,房子还没入住已经损失了数十万,接近总房价的三分之一。部分业主还声称房产商的降价行为系“价格欺诈”。(10月24日《青年报》)

  在市场经济中,商品价格的波动乃是正常情况,没有任何一个商品可以永远只涨不跌。经济并没有“永动机”,市场呈周期性波动是其必然规律,公众应理性看待经济周期变化和商品价格的波动。如果是做投资的话,需要追随趋势而行,认清潜藏的投资风险,并要有“认赌服输”的心理准备。

作者:  责任编辑: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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