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是落实情况不够理想的基本原因,就在于保证规划落实的这些条件还没有建立起来或者说是没有完全具备。在讨论“十一五”的时候,就是“十一五”做规划以前,“十五”计划和“十一五”计划,我都是属于专家委员会的成员,“十一五”计划我还是专家委员会的副主任,我们当时曾经讨论过“十一五”的落实,经济增长方式,后来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它的体制性障碍。当时大致上说有四个体制性的障碍:
一是政府保持对土地信贷的重要稀缺资源的配置权力,根据中央十四次代表大会在确定了中国改革的目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时候,给市场经济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所谓市场经济,就是在这种经济中,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但是这一点我们并没有完全做好,特别是二十一世纪初期以来,我们城市化加速了,城市化加速以后,各级政府手中就掌握了一个新的重要的资源配置权力,就是土地。因为按照我们的法律,城市土地是国有,而农村土地又属于集体,于是各级政府就可以用很低的价格从农村把土地拿过来,土地是掌握在各级政府手里的。
二是以GDP的增长速度为主的政绩标准,政绩标准不光是组织部门有政绩标准来考核,它变成一个全社会的共识,而且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确实比较困难,因为从上到下的考核必须要指标很简单,如果只有这一种考核方法的话,我看它就是突出GDP了。西方的经济学界考虑GDP不能够代表人民的福利,这个已经讨论了几十年了,但是最终也没有设计出一个很简单的指标能够反映繁荣的程度。如果你只有一种考核方法,就是从上到下的考核,必须要把考核指标弄得很简单,这就牵扯到其他方面的改革,不只是经济改革能解决的问题。因为这两条,于是我们各级政府的官员们就会运用自己手里配置资源的权力,用大量的资源去营造政绩,政绩等于GDP增长,这是“十一五”规划时期,在制定“十一五”以前,大家认为要执行“十一五”以增长方式转变为主线会碰到的体制性障碍最重要的两条。还有更多的条是辅助性的。
三是现在的财税体制不管是从收入还是从支出,都使得各级政府要把GDP搞上去,特别是物质生产部门的增长速度搞上去,否则日子很难过。从收入方面来说,就是生产型的增值税是占税收的一半,生产型的增值税直接跟物质生产部门有关的。从支出方面来说,现在发生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所谓地方政府收入和支出不对应,或者叫收入和财力、和事权不对应。也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多数经济学家认为,中国发生的主要问题是支出责任过分下移,支出责任在中国叫“事权”,在财政学上叫“支出责任”,最主要的支出责任一个是义务教育,一个是社会保障,大头在县以下。收入和支出的机制使得各级政府附加了一个条件,就是一定要想办法把GDP搞上去,不然日子就过不了。
四是资源要素价格。行政定价,而且按照市场经济的传统,低价政策,鼓励了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当时要能够完满地实现“十一五”规划,这些体制性障碍要消除,但是这些体制性障碍看来“十一五”期间消除的程度不太高,所以就使得“十一五”这个很好的目标,也指出了正确的途径,但是它落实的程度很不理想。这是讲“十一五”规划的时候,“十一五”以前已经发现了这些问题,但是解决得不是很好。“十一五”执行期间,我们又发现了新的问题,就是在“十一五”期间的核心就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也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也好,其核心就在于提高技术、知识、人力资本,就是人的能力、人的知识的贡献率。从靠投资、靠自然资源投入来拉动的一种增长方式或者叫发展方式转向靠技术进步、靠效率提高支撑的一种增长方式或者叫发展方式。这里就有个很重要的事情,就是增大技术的含量、增大知识的含量,提高附加值,这是它的核心。
原来说中国的模仿能力比较强,好象技术创新能力不那么强。这个情况在改革开放初期确实是这样的,但是经过改革20多年以后,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们技术人才的数量早就是世界第一了,科研经费有不同的估计,欧盟说我们是世界第二,有的说我们可能是世界第三或者是第四,不管怎么样,我们研发经费在过去30年里也在迅速增长。从实际上考察,我们都可以看到,我们有很多很好的技术发明、技术创造,有些甚至到了世界的前列。但是它存在一个问题,就是这种新的、有效的技术,它的产品化、商业化、产业化非常困难,大量的好的技术发明被扼杀在摇篮里,还有一些勉强变为商业化、产品化了,可是产业发展不起来,变成叫做小老头竖,树龄很长,还是小、矮、矬个子。而现在新技术是日新月异了,迟迟不能产业化了,很快就被别人超过了,这种可惜的例子到处都可以发现。这是什么问题呢?具体地说可以说很多条,但是概括起来说就是一个有利于创新,能够鼓励创业的制度环境还没有完全建立,这里面有很多这样的事情,比如因为司法的地方化,而地方政府又有自己的企业,于是就形成了地方保护,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就变得非常不利,打知识产权官司,其实好象管辖权决定了胜负,因为司法地方化造成了这个问题。短期看不出来问题,短期看是很好,叫做“你创新,我仿冒,我们大家都发一点财”,但是它却形成了一个机制,就是谁都不愿意创新了,因为创新,成本付出是自己付的,得益是大家得益,就形成了一种不创新,大家都仿冒的机制。再加上还有其他的问题,比如说行政垄断,还有就是利用行政权力来压制竞争者,诸如此类的问题。因为从反面说有制度障碍,另一方面从正面说我们能够促进创新和创业这一套体制和机制没有能够建立起来,所以就使得在我们回顾“十一五”的时候有点遗憾,虽然制定了一个很好的规划,但是它的执行的程度、落实的程度有相当的距离。“十二五”就一定不要重蹈覆辙,制定这么好的规划,中央也有很大的决心,这看成是我们能不能保证长时期的稳定较快发展,是一个根本性的途径。我们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就是第三个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