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才知道,他们按我的贪污罪数额,早就要求我妹妹上交了所谓的“赃款”,为此妹夫只好将新买的摩托车卖了,将钱押在检察院。其实他们最想扣押的是我的拉达车(俄罗斯最大的汽车制造厂伏特加旗下的汽车品牌),只是苦于没有证据,收到妹妹送去的“赃款”,就只好作罢了。
我也是事后才知道的另一件事,是检察院在调查我贪污罪分奖金的问题时,找到了公司总经理戴小明查问此事,而戴小明承担了全部责任,签字确认总、分公司之间九一分成之后,允许分公司将留成的部分发奖金,并由分公司经理根据工作情况决定分配,并出具了当时的会议纪要。为此检察院又去调查了其他分公司的情况,它们的钱不多,也不够分的,因此没分,却不能证明不许分配。赵胜利为此专门找了两个分公司的经理,让他们回忆当时会议的情况,查证是谁说的不让分,后来查明是一位姓于的领导安排不许两个分公司经理分奖金。我对这个人的印象不深,我到华远时,他被派到西城区三十五周年国庆指挥部去工作了,根本不了解总公司开会确定九一分成的情况,而他从指挥部回来后,已经按当时的规定进行考核和分配了。也正是他向区纪委告的密,试图陷害,大约是因为他没有从公司的经营中获得奖励吧!
最终检察院从分公司拿到的,是有九一分成规定和可以将留成部分给员工发奖金的书面证据,于是我的贪污罪名不成立了,后来的调查等于都是为了寻找新的罪证,而与贪污无关了。
为了寻找新的证据来证明检察院的“功劳”,或者是为了满足上级纪委书记的指令,他们还搜索了公司其他人的家,包括我后来的妻子的家,但都一无所获。
同年的12月份,在我已被关押了三个月时,检察院已经知道这是一起冤案了,尤其是与公司的会计齐跃没有任何关联,于是检察院派人悄悄地告诉齐跃的妻子,让她以要生孩子(这是真实的)、家里无人照顾的名义向检察院申请对齐跃的保释,于是检察院用这种方法将齐跃释放回家了,而保释的通知却早被检察院遗忘了,至今也没再有任何的结论和说法。1986年初,检察院通知我妹妹,将扣押在检察院的所谓“贪污款”全部退还了,并准备对此案进行退案,但上面似乎意犹未尽,还想从我这里找出点什么问题,其目的也许是想从华远找个突破口,来“收拾”曾是华远董事长的陈元书记吧!
1986年初,审问我的不再是武利剑检察员,而升级为一个副检察长。第一次见面时副检察长并没有问我与个人有关的任何问题,而是让我写了许多与公司交接工作有关的事,我以为这是总公司来询问我的工作意见,其实他们也许是想从中找到些什么吧?我写了十几页纸,用了整整一个下午,直到吃晚饭的时间才回了看守所。
第二天,在笼子(专门关押犯人的铁笼子,外面可以上锁)里等待提审的时候,法警们没有关上房门,被我看到他们在房间里打牌,并赌博,那时的赌注很小,赢一把牌只有一两毛钱,却并不是什么好事。
我坐在笼子里要水喝,他们不理我,于是提审时我就向副检察长告了他们一状,此后他们对我的态度就好多了。直到我出狱之后几个检警都还记着这件事。
1988年,我负责的月坛工地发生了塌方,死了两个民工,正是这几个检察院的检警出的现场进行调查,按理本应询问甲方的负责人,但当他们知道负责人是我时,都没有要求和我见面,直接找了我的副总了解完情况就走了,后来副总还专门问了我此事。
武利剑检察员是个好样的,他坚持认为我的案件不成立,为此受到了上面很大的压力,他认为这种以上级指令而不以法律为依据断案的活不能再干了,因此提出了辞职。检察员的任命是地方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辞职也需经地方人大批准,为了坚持自己的辞职决心,武利剑不惜到北京火车站前去卖冰棍,终于辞去了检察员的职务,放弃了公务员的身份,独立创业当了律师,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后来武利剑成了我公司的法律顾问。
1986年3月,按市里某领导的批示精神,我被从区检察院升格到市检察院审理了(这位当时主管政法的领导后来任司法部部长,却是个从来不将法律放在眼里的人).
那天看守所的警察让我带好行李出去,许多狱友以为我被释放了,还表示祝贺,但我领完被扣押的东西之后,却被带上另外一辆押送犯人的警车,拉到了宣武区的半步桥。这里是市公安局的看守所和市第一监狱的所在地,一个大院分别属于两个机构,看守所在K字楼。“半步桥”,预示着进入这个监狱的人大多数只剩半步的生命了。
重复看守所的一套搜查、登记、关押的手续后,我被送入了二楼的牢房。
市看守所的房间比区看守所的平房亮堂,面积也大,沿着房间的两侧各排一排50厘米高的板床通铺,两排床铺之间有1.5米宽,多了活动的空间,坐在床边也舒服多了。
但室内没有洗手池和马桶,而是摆了两个中等大小的塑料油漆桶当马桶用。人多的时候两边床铺不够用,中间过道上也睡满了人,将头伸到一边的床铺下面,防止床上的人下来时一脚踩到下面睡觉人的头上。
市看守所中几乎每个房间中都有几个戴着手镣、脚镣的犯人,大多是杀人、抢劫或有暴力倾向的死刑犯,可见市看守所审理的大多是重刑犯罪,比区里水平高了一级。市看守所也有更多的经济罪犯和高级干部(13级以上的干部),并且设有专门关押高级干部的牢房,看管的警察(称“管教”)也相对文明多了,他们更会分辨刑事犯罪与经济犯罪的差别。
市里的管教虽然不管案件的审理,却会找每个经济犯聊天,了解情况,一是因为几乎所有的人都对经济制度的改革有许多疑惑,尤其是对第一次严厉打击经济领域中的犯罪活动有所不解;二是可以据此对犯人关押中可能出现的行为进行有效的预测与管理,合理安排关押的房间,为防范突发事件起到预防的作用。
市看守所里的管理水平也有所提高,每天会有《人民日报》,至少可以了解一些国家的大事和政策信息,还有《法学概论》等书,有心的人总会利用这些条件,不放弃学习的机会。我们会将《人民日报》中的英文招商和投标书剪下来,当作英文稿学习。那两本《法学概论》(上、下册)更是认真地从头学到尾,恨不能倒背如流了。许多人的起诉书一到,大家就能从起诉书中的用词上猜出大概的判决结果,刑期相差不了多少,开始我们把它当成一种赌博式的游戏,后来猜中的次数多了,许多没有太多文化的年轻人就将我当成了律师,求我帮他们写答辩,寻找法律上的漏洞,以减少刑期。我至少让一个戴了手镣、脚镣睡在我身边的刚成年的孩子免除了死刑和无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