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理的激励制度下,我用不着去走歪门邪道,完全可以合理地获取高于其他人甚至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合法收入。当今天公司的报表中公告我的收入为六七百万元年薪时,大多数人并不知道,十五六年之前我的年薪就超过了700万元,最早是1996年在香港的上市公司公告中披露的。
而20世纪80年代改革初期,我的收入同样远远超过普通人数倍或数百倍,这不是什么新鲜事,更不是什么不合法的事情。
80年代中期我就有了摩托车,改变了出行的条件。1985年初拿到奖金之后,我又买了一辆报废了的旧汽车,苏式的拉达车(张小冬也买了一辆进口的报废车)。当今天的年轻人还在为汽车奋斗时,并不知道改革的初期我们比其他人更早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
也许正是因为我们的奖金和汽车,某些人嫉妒、仇富心理作怪,私下去区纪委告黑状,区纪委未经查证,就以“领导批示”的方式将我转交给了检察院,欲将我打成贪污犯,以解“仇富”之恨。但实际的奖金发放是有财务记录的。
关于发放奖金的问题,公司早在1985年初自查和请区县各部门检查中就做过说明和记录;同年5月7日,区里对公司的自查和清查问题做总结报告时,也未对此提出异议。我早以为这事过去了,却没想到大半年之后变成了犯罪!于是在十五天拘留期满的那天,我被按“贪污罪”逮捕了。
家里派人送来被褥和衣物,坐牢的日子开始了,我也被分到了号里。巧的是,原来住在我们楼下的全国合作总社的一位领导的孩子,警校毕业后正好在西城公安局的看守所当警察,于是我被分配到了劳动号中关押。
所谓的劳动号,就是把不会有过度伤害生命安全的犯罪行为的人关在一起,劳动号里的人要参加劳动,即所谓的“监狱中的生产活动”,产品同样供应市场并取得加工费,看守所会根据加工费的收入情况,给犯人一些物质生活的奖励,如食品供给得多些、好些等。区、市看守所中有些差别,在区看守所一般就是多给几个窝头或馒头,而市看守所则多了些糖果和瓜子。
每个牢号中都有个被警察专门指定或培养出的“牢头”,即犯人的“小头头”,替警察管理着这个房间里的秩序。一般来说牢头都是罪名较轻而能打的,或进号时间较长的,牢头通常能指挥几个小兄弟当打手,每个新进入这个牢房的人大多会先被盘问,如果是刑事犯罪的就先被暴打一顿,让其服从牢头的管理,有的态度好则会先“坐个飞机”,弄些象征性的处罚,让其知道牢头的权威地位和厉害。也有不服气的,会强烈反抗,如果牢号里控制不住,警察就借打架斗殴之名将其拉到外面的厕所或单号去暴打一顿,或关禁闭饿几天,这样一般就都老实了,然后送回号里,也就没人敢对牢头不服气了,号里也因此有了等级制和平稳的秩序。
也许是因为警察们不可能同时监视每一间牢房,也不可能白天晚上都在号里待着,所以就必须从犯人中找个“委托代理”,以保证警察工作的完成,而尽职的牢头除了可以享受房间内的“霸主”地位之外,还能享受警察给予的特殊待遇,如可以被奖赏抽上一支香烟等。我因为是经济犯罪,又有当警察的朋友做后盾,因此没有被其他犯人欺负。那时大多数警察和罪犯们都不知道啥是经济犯罪,牢房中大多都是小偷、强奸、抢劫的社会治安类案件罪犯,也没有那么多的社会公恨。十多天后才给我安了贪污的罪名。
我房间中的牢头,是个比我年轻的小伙子,也是个复员军人,长得挺帅,曾经穿着警服替别人要债,被关了进来。因为都有过当兵的历史,我们成了朋友,我在号里也享受了二等的优先待遇,虽然吃的都是白菜汤、玉米面窝头,但好歹能吃饱,对我这个在农村中插过队吃过苦的人来说,并没有什么苦的感觉。
每天早上,警察会安排每个号的人集体上厕所,这样就可以尽可能避免犯人们在房间里大便,保持房间内的空气质量。牢房中本就一周或两周才能洗上一次澡,还要在室内小便,要再加上大便,那房间内的味道,别说是犯人,连警察们也受不了,因此大便都统一安排在早上,一个号一个号轮流去大厕所(兼澡堂)方便。
也正是利用这样的机会,几月后我发现张小冬和齐跃也被关进了看守所,一年的时间公司的三个主要领导“全军覆没”了。但我是企业法人,我负责分配奖金,他们只是领取奖金的人,怎么会也被当作贪污犯呢?看守所里同一案件的犯人相互之间无法通话,这是规定,怕犯人之间串供,因此必须把同案犯分别关押在不同的房间。
对我来说这是个谜,对办案人来说这其实也是个谜。检察院以为我们是个犯罪团伙,于是按有罪推定先都抓进去再说,反正当时也没有《国家赔偿法》,警察还沉醉在“文革”和计划经济的那套管理之中,骨子里的想法就是,不管怎样,权力在我手中,想咋干就咋干,只要抓进去就一定能找出点错来,大不了再找个理由把人放了。
不提审时警察时不时地会安排劳动号里的人干活,我们的工作是贴药盒,就是那种医院中常用的装针剂药、长方形、折叠开盖的药盒,里面是一排软隔断,可以放小玻璃药瓶。
拿来的原料是一堆裁好了的纸壳、纸片与糨糊,一些人负责折盒底、盒盖,按照压好的印,将平板纸壳折好;一些人负责折折子,即将一张有压痕的纸片折成一横两竖的“长城”形;另外一些人负责用白纸条将纸盒的上下盖连在一起,并将纸盒包上白纸边,让所有的接合部都连在一起,最后将折好的“长城”贴在盒里,这样就包完了。
干活是最愉快的事了,警察有时也会在一旁监督,这样就能打开牢门透透气,大家还能说话聊天。通常干完活的那天总有一顿好饭吃,也许是馒头,也许是大米饭,总之,只要有活干,大家就会忙着手里的活,有说有笑地忘记了烦恼。
提审并不是每天都有,通常是隔一段时间讯问一次,然后他们根据讯问的情况去做调查取证,有不清楚的情况再来提审。
因为我被定为贪污罪,检察院为了寻找更多的证据,就去查抄了我的办公室,也带我出了牢房,见了天日,还专门去查抄我的家。其实根本就没有任何证据可查,不就是简单地分了奖金吗?账上有支出凭证,凭证上有每个人的签字,还有啥说不清楚的呢?
从我的家中他们翻出了许多香港的武打片和台湾产的故事片(琼瑶的作品),于是就将这些都装到我的书包中作为查抄物品扣留了,还让我签了张扣押物品清单。其实,这些录像带是被他们开了小灶,当娱乐品贪污了,最后当我被释放,凭单子领取扣押品时,检察院什么都没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