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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时间:2009-12-10 17:05:23


  (三)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按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公告并办理备案手续。

  (四)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得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并依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09年6月10日刊登《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重要提示”部分

  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二)“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1、增加了公司旗下基金——兴业磐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对公司个别部门名称进行了更新。

  3、对基金管理人的个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进行了更新。

  (三)“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四)“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增加了“中国农业银行、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

  (五) “十、基金的投资”部分

  更新了该部分数据,数据内容截止日为2009年9月30日,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

  更新了该部分数据,数据内容截止日为2009年9月30日。

  (七)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以下为自2009年4月27日至2009年10月26日,本基金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公司网站的基金公告。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10日

  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2009年第12号)

  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合同已于2006年4月27日正式生效,根据《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09年12月10日对本基金自2009年11月10日至2009年12月9日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9年12月10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09年11月10日至2009年12月9日的累计待结转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待结转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待结转收益=∑投资者日待结转收益(即投资者日待结转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待结转收益=投资者当日收益分配前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当日基金待结转收益/当日基金资产总份额(按截位法保留到分)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9年12月10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9年12月10日。

  3.本次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9年12月11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的前一工作日在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9年12月10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9年12月11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手续费。

  六、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第十款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09年12月10日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即2009年12月11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09年12月10日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即2009年12月11日)起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10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公告。

  七、咨询办法

  1.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xyfunds.com.cn。

  2.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8824536;400-678-0099。

  3.本基金销售机构: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兴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宁波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深发展银行兴业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光大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广发证券、山西证券、招商证券、德邦证券、东方证券、国海证券、湘财证券、国元证券、联合证券、长江证券、江南证券、申万证券、渤海证券、瑞银证券、联合证券、广发华福、天相投顾等。
作者:  责任编辑:绥化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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