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民间武装及枪支终究有限。八路军所收编的最大一笔枪支,是在1940年,来自阎锡山所部“新军”——据徐永昌日记,“黄树芬来(山西省党委),述牺盟会此次叛变,去精锐部队约三四万,好枪约二万五千支。” 当时,“八路军自言有官兵二十二万、枪九万五千支、轻重机枪一千五百挺、山炮三十六门(山西造)、平射及迫击炮一百五十门。” 这两万多支枪,所占的比重和重要性,可见一斑。
所谓拨付,一是指国民政府的发给;二是指苏联的秘密援助。前者,1938年曾由中央拨发了120挺轻机枪和6门机关炮;其余枪支弹药,主要由阎锡山所主持的第二战区拨发,具体数目不详,但不会超出国民政府规定的八路军员额;余者,如军费、军衣裤、军帽等用品,1937-1940年间,也都是按既定员额发放,显然不能满足迅速扩军的需要。八路军部队
不过,秘密援助仍然是有的。抗战初期,苏联通过新疆到兰州的公路援助国民政府。这条公路线,1937-1939年间,几乎完全掌控在苏联手中,所以,这段时期,八路军驻新疆和兰州的办事处,就顺利承担了秘密接收、转运苏联武器的重任。
譬如,1937年12月21日,有“苏俄军车五辆,载纸张、白糖、步枪十五箱、子弹三十一箱,交八路军办事处收转”;1938年2月16日,“有军车十六辆,全系步枪、轻机关枪、炮弹、手榴弹等”;1938年5月30日,“苏俄军车二十五辆,武器弹药、货物、食品等交八路军办事处转 ”……